2017年商业贷款30万,利率为5.635要不要改成LPR?
LPR中文全称是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又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次的转换是针对存量贷款的一次转换,目前LPR的利率低于2019年12月20日的LPR,所以对于借款人而言,转换成LPR加点的浮动利率形式定价,预计到下次重定价日,贷款人的贷款利率会下降。当然LPR未来的走向需客户结合市场自行判断,这里有两个选择:
1、转换为LPR加点形式的浮动利率:以后贷款利率就是LPR+浮动利率(可能是上浮也可能是下浮),可以享受LPR下行带来的实惠; 弊端结果出现利率上行,意味着可能比过去要承担更大的利息负担;
2、转换为固定利率:维持现有的基础利率+上浮利率(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以后不管你的利率是高还是低,都不会转换,直到贷款还清为止; 弊端没有办法享受LPR下行带来的实惠。
温馨提示: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应答时间:2020-09-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车主贷] 有车就能贷,最高50万
;outerSource=bdzdhhr_zscdouterid=ou0000250cid=bdzdhhr_zscddownapp_id=AM001000065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和维持原合同不变,是什么意思嘛?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
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你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了。
对于利率转换来说,在整个贷款协议有效期间选择在任何一利息支付期的利息支付日那天将原浮息贷款余额转换成固定利率贷款余额。但是必须在要求转换那天的前几天通知贷款人,当从浮息转换成定息以后就不能再转换回浮息。一般情况下,浮动利率水平应低于定息利率了。
对于贷款发放日来说,是指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月份和日期,例如贷款发放日为6月10日,那么重定价日即为每年的6月10日,LPR按5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维持原合同不变即是转换后按照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执行,例如原合同约定每年的1月1日为重定价日,那么转换后的重定价日仍为1月1日,LPR按12月20日相应期限LPR执行的。
很多人无法判断选择哪个,lpr转换按1月1日来进行。用户选择LPR加点为房贷利率后,每年的1月1日会将去年12月公布的LPR加点形成新的房贷利率,然后从1月1日起执行新的房贷利率。至于LPR是升高还是降低,这个是无法预计的,因此选择LPR也是有一定风险的,看自己。
总结:利率转换、贷款发放日对应日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贷款是某年某月某日发放的,那么遇到银行调整利率,你执行新利率的时间就是某月某日开始,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如果选择转为LPR,转换后实际贷款利率=离重定价日最近的LPR报价+加点数值。
如果买房已经付了首付,但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按揭贷款办理不下来时可退房,但要根据原因追究买卖双方不同的责任。情况如下:
一、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办不下来,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银行不批贷款的情况,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二、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批准贷款,也可以退房,但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
三。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贷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及定金。
扩展资料: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现房屋担保贷款无法办理这一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客观障碍,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此时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是将贷款未获审批的责任加诸于买方,有违公平原则,可能对买方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
依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19万元首付按揭没办下来 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
对于商业贷款维持原合同和商业贷款银行合同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