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职工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公务员吗
可以不是公务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受理条件和要求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对冲、划拨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但办理的提取类型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除外;
(四)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的,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五)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将该账户转移或销户。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
九、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限长沙市区及长沙、浏阳、宁乡三县/市。
2、铁路中心所辖区职员在长沙地区购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其他市购房参照当地贷款标准执行。
3、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初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贷款可以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注:在浏阳市、宁乡市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同样按照长沙市公积金政策执行。
职工购买全装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毛坯价款和装修价款的,装修价款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男性最高为60周岁,女性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最高为60万。
公式如下,以前两个公式取最低值,现在直接用第二个公示,只看个贷率。
可贷额度=(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2
可贷额度=个贷率×账户余额。
2020年,长沙最新的个贷率是13倍(2019年是12倍),离满额贷,账户余额要求又低了一点点。
注:个人公积金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贷款流程及贷款限额等内容都做了详细说明。但其都建立在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的。只有符合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 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的介绍了,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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