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房屋贷款的担保人承担房贷还款的连带责任,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所以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
当贷款担保人的注意事项
1、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这样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你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
2、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
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近年来,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
3、对于保障信用社债权的实现,信贷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信用社在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
扩展资料:
房屋贷款的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2、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账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房屋抵押贷款要担保人吗
房产抵押贷款可以不需要担保人。担保人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已经有了房产抵押作为担保的,且房产的价值是高于或者等于贷款的价值的,此时一般不会再要求提供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抵押贷款需要担保人吗
抵押贷款不一定还要担保人。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额打折后能覆盖贷款金额,就不需要要担保。如果房屋的价格不能覆盖贷款金额,就需要找担保人。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是其中的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别人用房产证作抵押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我应注意什么?
让你作担保人的话,对方可能要对你的财产状况作一些了解,但不能要求你将相关财产证明交对方保管;简单点来说,他要看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但不能要求保管该材料。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债务的正确履行,但是担保不是必须要提供的,如果债务人财产充实,资信状况良好的话,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决定债务人是否要提供担保的。
2.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物保又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是不需要交付抵押物,而质押则需要交付抵押物,债权人可以要求提供人保或物保也可以要求两种都提供,本案中房产证既不是物保也不是人保,只是一个证明而已,即便是把房产证交给你了也不能说明你就享有了对该房屋的抵押权。
3.你作为第三人参加担保,当债务人无法清产债务时,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有先后顺序,即可用先拍卖债务人的房子优先受偿,如果还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那么你作为担保人就需要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本案中发生效力的担保只有你是作为保证人,那么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你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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