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五大注意事项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具有中国国籍,且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我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5.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形式: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生源地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新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新生所在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3.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另外,很多省份会接受高三毕业生在高中期间的助学贷款预申请。因此,大一新生可以在离开中学校园之前,通过所在高中预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预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1.高中期间享受助学金的高三应届毕业生;
2.家庭无稳定收入,属于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3.没有购买高档珠宝、电器、时装、化妆品的经验;
4.高中期间没有经常去网吧、游戏厅、酒吧等场所的经历。
大学生助学贷款好办理吗,贷款条件有哪些
只要符合条件,很好办理,贷款条件如下:
一、在家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中间教育、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和专科学校正式招生的,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高校新生、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入学前的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户籍贫困家庭;
(2)孤儿、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损失严重,负担不起学费的;
(4)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
(5)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丧失工作能力;
(6)没有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幼、边缘、贫困、偏远农村牧区贫困家庭;
(8)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认真履行借款人的一切义务。
(2)国家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补贴中心有权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将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接入全国网络。不良的信用记录将对个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5)借款人还款后,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助学管理部门及办理银行核对账目,防止出现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山西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具体办理时间为7月15日开始,截至10月15日。当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按提示要求填写申请表,打印后,到生源地村、乡镇及县区民政部门盖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站上下载打印);
3、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的复印件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和相关页复印件;
7、户籍(迁出)证明(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
此外,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表示,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必须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而且生源地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他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现全覆盖后,高校助学贷款将逐步淡出,目前我省只对少数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的高校学生提供高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考生和家长应尽量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8年开始启动试点,2009年全面开展,当年向符合贷款条件的8974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4647.17万元;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成为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主渠道,全省共有4.3万名贫困大学生申请共计2.3亿元助学贷款。“一般计算贫困生的比例,是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0%,往年申请助学贷款的总人数不到10%,还有相当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了解或者没有申请。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估计会比去年多。”吴勤表示,目前我省各县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工作已全面展开,可以接受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和家长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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