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是什么意思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的年限: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核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自由还款方式,商业贷款部分采取商业银行认可的还款方式。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同一还款银行的两个还款账户(两张还款卡或两个还款存折)分别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对提前还款不作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比例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可自愿选择提前偿还任意部分贷款。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的逾期扣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核心、商业银行的各自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怎么提前还比较划算
组合贷款还款方式:
一、用足公积金贷款 尽量延长贷款期限
与商业房贷相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因此受到了很多借款人的欢迎。若是在申请办理组合贷款时尽量多的使用住房公积金并且延长贷款期限的话,这对于降低贷款成本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二、缩短商业贷款期限
由于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所以借款人应尽可能的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并尽可能的提高商业贷款月还款额(在家庭经济承受范围内)。
三、提取公积金还贷
如果你的月还款额结构呈现“公积金贷款占比少、商业贷款占比多”的一种状态,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抵充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后,剩余余额就能抵充商业贷款,这样将节省一大笔钱。
四、提前还款
如果你想早日摆脱“房奴”身份,也可以选择提前还款,不过提前还款应考虑优先偿还商业贷款,从而达到节省贷款利息的目的。但是,提前还房贷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的,大家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信贷资金效益,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第三条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有关贷款对象及贷款条件的规定。第四条 组合贷款的申请。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填报《借款申请表》,并出具相关材料。贷款银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贷款初审意见书》,连同借款申请表送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即委托人。第五条 委托人根据《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委托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贷款银行凭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通知单》向借款申请人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同时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六条 贷款银行应分别与借款申请人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贷款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的生效日应为同一天,期限应相同。第七条 贷款银行可将贷前调查的部分内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具体办法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组合贷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价款的70%,其中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委托人规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第九条 组合贷款中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利率,分别按《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执行。第十条 组合贷款的各种合同签订后,贷款银行应当按两类贷款,分别开立政策性贷款和经营性贷款两种帐户进行核算。第十一条 组合贷款采用按月均还的方式,同时按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比例偿还贷款本息。第十二条 组合贷款出现风险时,贷款银行处置抵押物或质物,或向保证人求偿所得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十三条 贷款银行按《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试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及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规定对发放的组合贷款进行管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和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同解释和修改。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什么是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
;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39万元。这样的话,你剩余的11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1、贷款对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用于其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条件: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条件。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价的80%.具体额度计算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分别计算
组合贷款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
4、贷款资料
一般而言,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7)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以上就是住房组合贷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具体办理标准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当地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第一步:借款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业务1号窗口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借款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机车厂及各县区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公证的《声明书》(抵押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时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个贷业务2号窗口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相关费用。如公积金贷款不足可以申请组合贷款,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
第三步:抵押人及借款人本人持印章、活期存折或信用卡和下列材料
到个贷业务3号窗口审核收件后依次到4号窗口交纳相关费用、3号窗口办理抵押手续、2号窗口签订贷款合同、指定的银行窗口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第四步:借款人于指定日到中心委托贷款银行窗口领取贷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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