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借款人申请贷款,须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受托银行应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成都公积金中心。
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成都公积金中心复核,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户;若系再交易住房贷款,须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住房交易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专户,再按相关规定支付给售房人。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分为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2、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简称为组合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我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6份复印件。二、户口本原件及6份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本页)。三、婚姻证明原件及6份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及3份。五、购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2份。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7、首付收据、POS单或现金收据原件及3份复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城市办理贷款的员工可在城市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两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9、提供一套开发商加盖新印章的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不得涂改)。10.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1、收入证明: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中心网站可下载);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12、存款证明:在省分中心和石油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必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明细和存款证明(存款查询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正常。13、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
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25%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成都住宅公积金管理基地单笔住宅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人(包含一起贷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宅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贷款人住宅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基地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宅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在契合还贷收入比、征信等规则条件下,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约束,准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一)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贷款材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房贷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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