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作为 贷款担保人 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 连带保证责任 。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 担保人的责任 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 免除保证责任 。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 先诉抗辩权 ,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 申请强制执行 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 没有这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贷款担保人 的风险有: 民事责任 、民事 连带责任 、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 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 担保人 、 债权人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 质押 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 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贷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
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
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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