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信用社贷款规定
法库信用社贷款规定如下:
一、办理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二、农村小额信用社贷款的用途: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怎么样?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是1989-03-21在辽宁省注册成立的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乡冯贝堡村。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248231105778,企业法人周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贝堡信用社的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电费、电话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代发工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0416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2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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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信用社贷款申请条件
信用社个人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能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个年龄规定,就是要年满18周岁,如要能承担民事责任,起码要能独立生活、能劳动创收及有进行自己的财务收支能力、还要能承担一切民事责任(当然包括偿债责任)。
2、借款人遵守信用,有良好的人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善经营会管理,生产经营的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4、借款人所经营的项目、范围、方式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5、借款人属于农户的、应有所在地农村信用社颁布的《农户贷款证》;且符合《农村信用社农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6、借款人是个体经济户的,应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发给并按时年检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部门签发的证件;
7、借款人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有经济实力的保证人、足值足额且变现力强的抵押物或质物;
8、借款人应有不低于项目投资额40%至60%的自有资金。
9、借款人的权利、义务、限制要遵守《贷款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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