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公积金贷款次数如何认定?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山西晋中公积金贷款次数如何认定?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公积金贷款 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一般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 公积金 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 1、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 住房公积金 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 商业贷款 记录。 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记录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住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属于第二套房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⑵ 购房 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⑶能够落实 贷款担保 ;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债务 ,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南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12月8日,澎湃新闻从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这也被业内认为,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认贷不认房”。
按照今年5月20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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