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90万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必备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
②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放宽至不超过按上述第①款规定的比例。
2、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滚逗游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大销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2、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3、用公积指瞎金按揭贷款购买住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除开一般的稳定收入和信用良好外,还有注意三点,一是要正常缴纳6个月的公积金,二是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三是能提供相关担保。满足条件的武汉人事才可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7、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收入,具备一定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内,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5、在缴存城市和武汉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6、同意所购的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办理方法,
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
1、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贷款资料。
2、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 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程序
; 住房公积金贷款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贷款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所购、建房屋,属国有土地上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
c、以所购、建房屋作抵押;
d、售房单位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
e、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f、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g、同意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3〉贷款流程:
武汉市民自办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有五个步骤:
(a)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
(b)提交《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需出具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c)签订《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书。
(d)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e)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发放资金,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开发商账户,且通知借款人。
〈4〉住房公积金按月冲抵政策
2009年3月16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委托扣划:办理委托协议后,公积金可每月自动扣划到还贷账户。例如,夫妻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他们月缴公积金总额为1800元,月还公积金贷款1500元,那么,贷款人就不需要往贷款账户上存款;如果夫妻俩月缴公积金总额为1800元,月还公积金贷款为3000元,每个月只需要存1200元即可。这样一来,之前一年才能申请一次变为每月一次,而且是自动冲抵贷款,大大方便了购房者。新规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新规只针对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武汉地区市民可以交纳公积金的单位有4家: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只有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才可以享受此新政策,而在其它3家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不能享受新规。
(二)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之一。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存款用于归还的是公积金贷款每月的月供,包括本金和利息;而逐年扣划还贷,所扣划的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归还的只能是公积金贷款本金。因此,逐月扣划要优于逐年扣划。
(三)公积金存款帐户约定留存金额不同。逐月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在签订《委托书》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而逐年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当公积金存款账户不满足此条件时系统自动停止扣划,待条件满足后系统才能再执行扣划。
(四)扣划还贷时间不同。逐月扣划还贷于每月20日扣划一次;逐年扣划还贷于每年委托人指定日扣划一次,但第一次扣划时间必须为贷款发放并还款6个月后(不含6个月)。
(五)只要是在武汉地区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武汉市户口;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
(六)首付也可以用公积金。不仅每月的贷款也用公积金来冲抵,如果购房者账户里有足够的多钱,可以首付用公积金。
对于以上几点,购房者要注意两种扣划还贷方式的差别,选择一种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还贷方式,还要留意扣划的时间和公积金存款帐户约定留存金额,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还贷压力和利息支出。
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手续办理分为四个步骤:
1、咨询领表(到贷款行);
2、提出申请(到贷款行);
3、单位审核盖章;
4、签订授权书(到缴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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