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死了贷款怎么办?
人死了欠贷款怎么办?
我从事银行信贷工作十余年,你这种情况银行再去追款是没意义的,首先是依照担保法,银行已经超了诉讼时效,责任已礌银行自身。其次,如果贷款人死亡,个人信用贷款不再追究其他人,用房子抵押的则处置抵押物,但你这种情况,银行也没有办法的。过正常生活吧,法律上是完全站住脚的。
借贷人死亡贷款怎么办
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那么借贷人的债务就随人而去,一了百了啦!
比如患有绝症 生命即将结束的人通过网上的平台贷了一笔款来看病……不说了,都懂。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就是把贷款放跑了,收不回来啦!
人死了银行贷款怎么办?
没有规定要子女偿还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可见去了的人银行贷款由本人的财产偿还 有担保的 可以由担保人偿还
贷款人死亡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只要借贷关系存在,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还是可以依法申报债权。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贷款人去世了,欠的银行贷款如何处理?
继承法那章说了,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留遗嘱的,其被继承人的遗产有法定继承人继承,其继承人有义务先用遗产把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但是你所说的无遗产,这需要法定继承人自己或保证人连带责任清偿,可 法律也是人性的一面考虑到继承人的家庭情况的,有银行自己负责.....有担保人,当然有承担全部或部分连带责任了。担保本来就是指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时,由其负责履行债的全部或部分的一种担保方式。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时一种信誉担保业称人的担保...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1.担保人当时是否"糊里糊涂按了手印",是一个主观说法,难以证实,因此难以免责.除非有强有力证据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欺骗"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
2.银行向谁要钱,取决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的类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担保责任,银行都可以自由选择向贷款人的妻子或者担保人催款.
3.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向担保人要求还款,担保人享有抗辩权,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拒绝还款,请法院先强制执行贷款人的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锭则再来追讨担保人的责任.(但是如果贷款人的抵押物是房产,而且该房产是其惟一住房,则法院不能轻易处置其房产导致对方流离失所,除非银行为其家人安置好住处)
4.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务人不还,银行要求担保人还,担保人就得无条件执行还,但还完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5.担保人的女儿帮贷款人的哥哥担保和担保人替贷款人担保是两码事.
6. 单就担保人的女儿帮贷款人的哥哥担保这件事来说,该女士不得单方面停止和约,除非征得被担保人同意,并且被担保人提前还款.担保责任才能解除.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帮助.
贷款人死亡,银行贷款怎么办
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用来家用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银行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贷款人死了是需要借贷者的担保人或者家人偿还的,还清贷款后再去当地进行户口消除的。
如果贷款人突然去世 贷款该如何处理
两年前,大伯通过关系跟信用社贷款了两百万。以大伯在城里的房子作为抵押。期间因为生意不顺,足有18个月没有还利息。大伯在过年前也收到银行发来的起诉书;要求拍卖房子尝还贷款。不久叔父意外死亡。事后堂哥和银行的有关人商量过,对方要求在一个月内还清所有利息再转贷。可在一个月内堂哥他们没有筹够钱还给银行。现在银行准备拍卖房子了。大伯意外死亡,那他之前贷款应该由谁来偿还?(大伯母亲还健在,分别有三个儿子。)如果无力偿还贷款和利息,是否一定要拍卖大伯城里的房子?(这是大伯唯一的房子。)贷款的一切事宜都是由大伯亲身办理,就连大伯母也不知道担保人是谁,只记得在合同的第一栏是大伯签名;第二栏是大伯母签名的。
如果贷款人死了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向银行贷款人去世,分了三种情况,具体如下: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3、无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个人贷款人去世了会影响妻子吗?
个人贷款去世后会影响妻子。贷款人死亡,银行贷款由妻子偿还,因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贷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有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死者的财产清偿债务。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拓展资料:
一、贷款人已亡,其配偶和子女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取决于继承人继承了多少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限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是贯彻我国养老育幼原则的具体体现。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按照这一规定,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如果贷款的人死了,这个贷款还用还吗
要还。
一、继承人有义务还款
一般来说,银行贷款门槛高,老年人很难在银行申请贷款,不管是自然去世还是意外丧生,借款人一般都会有遗产继承人。
根据的法律规定:借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是有义务偿还借款人未偿还债务的。
所以欠了银行的钱,必须要还,并不是人死了债务就解除了,而是由继承人来偿还。
举个例子,如果父母借了银行的贷款,还未还完就不幸去世,那么应该由其子女偿还,因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有还款义务。
二、担保人有还款义务
另外提醒大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朋友向银行贷款,你作为担保人签字了,如果你朋友去世,那么你也有还款的责任。
三、孑然一身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者无担保人,那么银行会用借款人遗产来偿还应还的欠款。
遗产不足以还款怎么办?那银行只能做坏账处理,没有办法了。
借款人的亲戚朋友是没有还款义务的,只有法定继承人才有债务责任。
综上所述,人死债不掉,欠款终究是欠款,必须偿还,继承人应该及时把债务清楚,以免会影响自己的个人信用,情节严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出行、子女读书。
【拓展资料】
中国的贷款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贷款,另一种是民间贷款。虽然公积金贷款也属于我国的贷款种类,但是公积金贷款由于其局限性,使用的范围不大。如果贷款人已婚,当贷款人去世后,配偶将承担贷款人的债务。配偶可能觉得不公平,实际上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应当同甘共苦。
如果贷款人去世前,贷款人已经离婚了,那么贷款就不用还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中描述的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间就是说两人没离婚,夫妻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贷款人没有结婚,生前还留下了一笔遗产,继承者将继承贷款人的债务和遗产。当然,继承人也有选择的权利,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不继承遗产,继承遗产的时候,必须继承债务。如果贷款人没有结婚,生前也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人死债消”,放款机构不可以追偿欠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明确规定。
民间贷款就不一样了。虽然我国对民间贷款也有相关约束,但是民间贷款一般不会按照相关法律执行。放款人遵循“父债子偿”、“子债父偿”、“夫债妻偿”、“妻债夫偿”的原则,直至亲属将贷款还清为止。
由于民间放款人对法律认知不全,可能会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所以说,贷款人去世后,亲属最好是将贷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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