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买房政策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新政策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7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4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提高到35万元。
新政策二:提高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测算占比系数
济南公积金贷款月还款能力由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提高到60%。其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公式二: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 60% ×本人缴存时间系数。
新政策三: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2016年3月7日起,缴纳住宅维修资金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及配偶,可凭有效凭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住宅维修资金的费用。职工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办理提取业务即可。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
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不是一定的,每个人的缴纳比例都可能不同。但必须高于工资的5%,低于12%。
2、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每个年度内单位只能设定一个缴存比例,并可以逐步提高。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同时还扩大了济南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凭借有效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纳比例单位与个人应该相同。
实施细则公布,1月10日起,济南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元
1月10日,根据《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
关于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1、条件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相关贷款政策
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3、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公积金贷款其他事项按照《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范》办理。
4、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路386号
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济大路11号
农业银行泺源支行经五路256号
中国银行泉城支行八里洼路28号
交通银行市中支行经七路249号
邮政储蓄银行历下支行黑虎泉西路181号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个人信贷部黑虎泉路139号
齐鲁银行总部零售银行部顺河街176号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个贷中心泺源大街150号
光大银行市中支行阳光新路刘长山路16号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1号楼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中润世纪广场13777号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
华夏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62号
恒丰银行经七路支行经七小纬二路71号
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
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条件认定
二孩及以上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个及以上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相关提取政策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发票、职工本人名下一类结算账户。
4、提取额度及频次
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距上次租房类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房屋租赁发票金额为准)。
5、办理地点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站前路9号三楼西厅):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9:00-12:00,13:00-17:00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三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本细则由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0日
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及异地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明确如下:
1、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
2、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3、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5月22日,济南官宣放松限购范围、限售条件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三项调整政策,具体包括:
1、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
2、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
3、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5月23日,济南官宣将再增加三项新举措,降低购房门槛,降低首付比例,具体包括:
1、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 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2、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3、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二)申请贷款时已达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期限。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最长年限和购房首付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市实际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保证资金安全。
4、受委托银行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报送的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5、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6、职工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者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不得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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