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是什么意思
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指某一时点金融机构存款金额与金融机构贷款金额。其中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
金融机构贷款是指:企业向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其中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市场的主体,资金雄厚可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因此商业银行贷款是企业负债经营时采用的主要筹资方式。
银保监各项贷款占比
银保监各项贷款占比是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分为五档,分别为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各项贷款按调整后存贷比
为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经研究,银监会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以下调整:
第一、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目前的存贷比监管按照本外币合计口径进行考核,调整后将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
第二、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
第三、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以下两项:一是银行对企业、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二是外资法人银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净额。
截至2014年1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距离。
各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名称
各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名称为工商银行的“幸福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的“金钥匙”、中国银行的“理想之家”、中国建设银行的“房易安”和“速贷通”、中国民生银行的“易富通”、中国光大银行的“天天省”、
中信实业银行的“中信家家乐”、交通银行的“易贷通”、花旗银行的“幸福时贷”、邮政储蓄的“好借好还”、渣打银行的“现贷派”、招商银行的“循环贷”、深发银行的“气球带”等等。
扩展资料:
各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金融机构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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