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借贷算什么罪
非法发放贷款罪是中国《 刑法 》规定的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之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故意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其他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以外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等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 借款合同 条例》以及其他有关信贷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
非法贷款罪怎样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系行为犯或结果犯,即以侵害行为具备一定的情节或者发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为未到达严重程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于违法发放贷款行为之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是从客观方面进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行为人基于违反《商业银行法》《民法典》《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民法典》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而发放贷款,则构成犯罪,如果违反的只是所在单位内部规定,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所发放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则不构成本罪。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刑事责任。
银行违规放贷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其中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主观方面: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银行违规放贷立案特点:
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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