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贷必须本人去签字吗
是的,必须要本人签字以确保是经过本人同意的,以防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银行贷款相比民间贷款来说利率要低很多,不过由于银行贷款上班时间很固定,周末有些部门休息,所以最好选择工作日上班时间去办理。众多借款人最关心的问题在于,银行贷款必须本人去吗?想回答这个问题,要搞清楚银行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在递交资料的过程中,有些环节可以别人帮忙,不过最后确定贷款合同的时候,必须本人亲自签字,有些贷款还需要拍照留证,如果是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经过银行同意并办理委托代理公证书,委托亲朋出面办理。
1、贷款产品。可以委托他人先去银行了解贷款产品的期限最长多久,利息多少,最高额度多少,还款方式有哪些。
2、贷款利息对比。因为每个银行的优惠政策不同,如果自己本人不能去,那么可以先让委托人帮你多跑几家银行,咨询下同类产品的详细情况,最重要的是申请门槛和利息成本。
3、贷款程序。可以了解一下银行贷款程序需要哪些,在哪一步是必须本人亲自去的,哪些可以授权代办。
4、签合同。一般而言,必须本人签字才能生效,细读合同也是很重要的,不能随便授权他人签字,毕竟一旦随便让非本人办理了贷款,很容易出现纠纷。
5、征信报告。现在申请房贷,银行都会让你出具详细的征信报告,这个需要本人或者授权他人去银行打印,流程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大家还是本人办理比较好。
温馨提醒:个人按揭购房的过程中,去银行面签借款合同和去房管局做购房合同备案的时候都是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的,除此之外的程序可以办理委托公证的!
不是本人签字的贷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非本人签字的贷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区分以下情况确定:1、本人授权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他人所签订的合同对本人也具有法律效力。2、他人未经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本人不承认其代理权限的,合同权利义务由签字人承担,对本人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在合同中签署名字的人非本人签署的话,除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以外,合同的效力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判定。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签贷款合同,此时的代签行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委托,私自以他人名义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话合同的效力依法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本人的追认行为,本人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产生效力,本人没有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并没有效力。合同的代签需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规定,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没有本人签字的贷款有效吗
是无效的。借款合同必须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字。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为了保证自身安全,贷方要求借方在贷款合同有效期间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它的流动性)至少要同它签订合同时的情况不相上下。贷款合同本身只是表示在借方违反合同条款的场合下,贷方有采取行动的合法权限。否则的话,贷方将受到它承诺的贷款条件的约束,一直要等到合同期满才能采取纠正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关于贷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和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