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合法清收有哪些方式?
1,如果借款人还有偿还能力,可催收。
2,如果借款人经营、管理或是财务状况等方面存在问题,可尝试对借款人、担保条件、还款期限、借款品种、借款利率等重新设计,缓一缓。
3,抵押物处置变现。
4,签订以资抵债协议,取得债务人各种有效资产的处置权。
抵销权属于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抵销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有不依破产程序以破产债权在破产分配前相互抵销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抵押权与保证期间的问题
1、连带保证属于保证人保,不存在抵押物。
2、根据担保法解释3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3、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保证期间经过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就不在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
4、抵押权的担保期间法定(根据《物权法》第202 条的规定,抵押权的法定存续期间为该抵押权担保之借款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且不能当事人约定,约定违背物权法定无效。);保证期间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谁知道担保的形式有哪五种
担保有以下几种方式:\x0d\x0a保证\x0d\x0a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x0d\x0a保证人的权利\x0d\x0a(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x0d\x0a(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x0d\x0a抵押\x0d\x0a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x0d\x0a质押\x0d\x0a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x0d\x0a留置\x0d\x0a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x0d\x0a定金\x0d\x0a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x0d\x0a上述4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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