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哪个银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国家开发银行(CHINADEVELOPMENTBANK)是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直属国务院领导,[1]在银行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于1994年3月17日成立。银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旗下拥有国开金融、中非基金和国开发展基金等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最多贷多少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1、申请时间、截止时间:咨询当地资助中心。各地时间不一样。
2、申请条件:考取了国家开发银行可以开展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3、申请材料: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中任一单位进行资格认证。然后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及申请表等材料和共同借款人(生源地)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4、续贷: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 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 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 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常见问题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计算日期、计算方法和时间相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大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开始计算利息。毕业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由政府补贴。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还贷。学生毕业年度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与一般中长期贷款按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一次。每年还款时间为12月20日前,最后一年到期的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贷款利息根据实际天数按年计算。生源地贷款的贷款利息按央行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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