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贷逾期被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法院一般判决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拓展资料】
房贷逾期还款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 ?
1.产生罚息。
每家银行对于房贷的规定都有所不同,但是购房者如果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购房者及时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为每天的罚息。
2.个人征信受损。
购房者如果出现房贷逾期的情况,那么自己的征信是肯定会受损的,银行会看到贷款人的征信情况,如果是比较严格的银行,即便只逾期了一天,银行也会把逾期情况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如果逾期还款记录一旦进入到征信系统中,购房者日后还想申请信用卡或贷款都有严重的影响,即便是能够拿到贷款,贷款额度也会降低很多。
3.资金冻结。
房贷逾期后,银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如果购房者无法补上的话,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这种情况就很严重了,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很直接,等法院判决后会强制执行财产拍卖来偿还银行的损失。
4.房产被拍卖。
购房者申请房贷时,是把自己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的,如果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银行会将该担保房产进行公开的拍卖和变卖,拍卖所得的资金首先用于偿还贷款人未归还给银行的剩余贷款,如果还有余额,则将余额退还给贷款人。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贷款逾期不还经银行多次催告无果后,银行会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如果当事人依旧拒不履行还贷义务,会被强制执行名下财产并计入征信黑名单,但是不属于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
买房贷款是开发商选定的银行还是自己想在哪个银行都可以吗?
一、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合作的几个银行,可供购房者选择,也可以自己去找其他银行贷款。
二、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有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或直接指定了贷款银行,购房者就要遵从合同约定;如果只是开发商口头建议,购房者可以拒绝。
三、法律上并没有赋予开发商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多省市房管局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扩展资料
按揭贷款办理程序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按揭贷款
开发商有权为房贷指定银行吗
,这个还真有。
王先生刚在郊区某楼盘购置了一套联排别墅,准备贷款时,开发商给他指定了一家国有大银行申请贷款。王先生夫妻都有多年的公积金,希望办理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可是当王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要办组合房贷时,开发商和银行却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诿和阻挠,最后通知他:要么只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要么全部办商业贷款。“哪有业主不能选择房贷银行的道理呢?”王先生对此很气愤。 事实上最近不少市民有王先生类似的经历,由于银行给出的优惠条件的差异、个人交通便利与否等因素,他们希望有更多的选择。但一些开发商指定房贷银行,或者开发商为了尽快到位资金而拒绝公积金贷款,让他们感到失去选择权。 曾在一家楼盘做过营销经理的刘先生告诉笔者,商品房贷款可以说是只赚不赔的生意,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自身资金能力有限,在买地、施工过程中,都和对口的银行有很深的业务往来,通过贷款获得发展,于是和合作银行约定,未来楼盘个人购房贷款仍由其办理,这样银行就等于揽到了指定的贷款业务,当然也有存款业务,银行和房产商由此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但法律界人士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一个出售房屋,一个支付房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是按期如约交房和付款,法律没有赋予开发商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所以从合法与否的角度来说,开发商指定贷款银行、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肯定不合法。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有指定贷款银行的权利或直接指定了贷款银行,购房者就要遵从合同的约定到指定银行贷款;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约定,开发商只是口头建议去指定的银行办理,购房者完全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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