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定向”放松限购?不动产登记大厅:仍执行原政策
原标题:燕郊“定向”放松限购?不动产登记大厅:仍执行原政策
“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网传放松限购政策的通知或文件,目前还是严格执行之前的限购政策。”近日,网络传言燕郊限购放松消息,称燕郊中省直单位、高校、医院的员工或高新区名义引进的企业,在燕郊无住房的可以在当地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迁入北京城市副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及职工将实施“一定三限”,新京报记者针对这一传言在燕郊进行走访调查时,三河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这样向新京报记者表示。
燕郊限价商品房“有条件”不限购
10月17日,网传“三河住建局组织了一次商品房销售会议,通知称凡燕郊中省直单位、高校、医院的员工或高新区名义引进的企业,在燕郊无住房的可以在燕郊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迁入北京城市副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及职工将实施‘一定三限’,即严格限制特定人员,限购一套住房,限售三年,限定价格。执行时间为10月18日。”
10月17日,新京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与三河市不动产交易大厅方面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称:“目前,我们尚未接到上述关于‘向通州副中心购房群体放松限购政策’的通知,但是现在政府有一部分福利房可以向外地人出售,不只针对通州区域的购房者。这两个项目为星月湾和华城公寓,但是对上市交易时间有规定。”
10月21日,记者在星月湾项目处看到,该项目内的楼栋已经基本建成,可以看到院内的施工人员。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项目为三河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目前项目住宅商品房源都已经是准现房,尚有房源在售,如果需要购买可以直接联系我们公司,外地人也可以买。”
上述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只要你在我们当地没有房就可以购买这个项目的房子,不要求本地户口,但是要查个人征信,如果没有贷款什么的,就没问题,我们已经卖出了其中一部分房源。项目房源属于限价商品房,不限制购买人群的户口。限价1.85万元/平方米,限定最大户型78平方米,毛坯交房,必须绑定购买车位或地下室。”
另据华城公寓销售人员介绍:“目前项目尚未开盘,限价1.47万元/平方米,毛坯交房,外地人购买需要购房资质,要求提供在三河市无房产、劳动和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不需要社保和纳税证明。”
个别项目操作“有条件放松”,看房人略多
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在燕郊实地走访中遇到一位中介人员,该中介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内部传阅的《关于北三县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意见建议》,主要内容是没有住房且近三年在北京市、北三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三县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廊坊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另有传言称,“目前,燕郊港中旅海泉湾、中兴和园等项目全部已经实施了上述限购放松政策。”对此,记者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据位于燕顺路与燕潮大桥交会处的中兴和园售楼处销售人员介绍称:,如果外地人购买我们项目需要满足在北京企事业单位上班、缴纳社保,而且在北京的工作单位必须在燕郊有分公司,目前需要提供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上述销售人员还表示:”传言‘燕郊放松限购政策’的消息不是假的,只是理解片面。”
“燕郊房地产行情已经进入低谷,部分项目售价跌幅超过一半,成交量低迷,如果再不放松调控政策,很难再有发展空间。”燕郊当地一位业内人员表示:“目前,谁也不敢大张旗鼓式地开限购政策的口子,一旦开了口子,会迅速再次带来房价上涨的效应,所以一些项目的销售人员只是暗地里操作。”
中兴和园销售人员表示,外地人购房需要满足在北京企事业单位上班、缴纳社保,而且在北京的工作单位必须在燕郊有分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港中旅海泉湾项目。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该项目是否已经执行了限购放松政策时,相关工作人员则一口否认称:“我们并未接到什么文件或通知执行上述相关类放松政策,目前还是严格执行之前限购政策。”
燕郊是否放松限购政策?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标准到底如何?10月21日,记者来到位于夏威夷蓝湾小区西门附近的三河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十分肯定地告诉新京报记者称:“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关于上述网传放松政策的通知或文件,目前还是严格执行之前的限购政策。”
记者在10月20日到22日对燕郊实地走访发现,燕郊并未显现网传的购房高潮。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目前,只是个别对外宣传放松政策的项目销售处看房者较之前增多,但没人敢轻易买房。”
汝城华隆广场什么时候建的
2010年。华隆广场位于郴州市汝城县文化路,建立于2010年,整个建筑群由三幢高层塔楼、商业裙房及二、三层低密度建筑组成,为涵盖5A级办公、SOHO空间、五星酒店,全景院墅,主题商街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项目。
保山兰城独院属于烂尾楼
你好,保山兰城独院属于烂尾楼“烂尾”两年的楼盘奇迹般翻身了,这不是靠外来“金主”扭转局势,而是靠原来一帮债主垫资数亿元来完成工程,最终不仅多数债主拿回了欠款,而且原来房地产企业也起死回生。这样的逆袭,也许只有在影视剧里才能出现。然而,现实中,在云南保山却真的上演了。下面就是我们的主角登场,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山华隆置业有限公司、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山分行等等,一场精彩大戏开演。保山华隆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隆公司)是保山政府引进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在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开发了“锦绣兰城”项目,由于其投资决策失误,在当地和省外过度投资,造成资金链断裂,债务缠身,官司缠身。从2016年12月开始,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涉及该公司的七个执行案件,该系列案件涉案标的数亿元。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华隆置业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已经停工,已建设近50000平方米,占工程总量的15%,尚有近300000平方米工程未建,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任何资金投入,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愿意提供贷款。同时,涉案财产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保山中院、隆阳法院等轮候查封,造成隆阳区棚户区改造110户拆迁户236套回迁安置房被查封无法移交。部分已经支付购房款的消费者当然不干了,当事人、农民工、搬迁户情绪激动,多次打砸公司,占领工地,多次到政府闹访。执行法官发现,该房地产项目涉案财产多头抵押,又被多家法院查封,楼盘处于烂尾停工状态,无从下手,根本无法处置。如果单纯从现状来处置,那涉案财产将严重缩水,不仅企业彻底垮台,当事人权利也将蒙受巨大损失,矛盾纠纷更加激化。
最终,保山中院决定联合各方力量,创新采用“封闭式管理”办法,来处理华隆公司一案。为此,保山中院及时向保山市委和保山市政法委作了详尽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随后,保山市政法委成立了专案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此前,保山市委、保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健全强有力的联合惩戒、联动查控、全面制裁、严格考核机制,共同治理执行难格局基本形成。同时,保山中院对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执行,涉案财产统一由中院管控和处置。随后,保山中院合理分配当事人任务,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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