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诈骗犯和诈骗犯的案例 案情经过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李煦 高志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与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相互勾结,采取挂失和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等手段,大肆进行金融诈骗,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在京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1000余万元发还银行;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
北京市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与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并在戴授意、帮助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的方法,先后分别于1998年3月,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转出归自己使用;于1998年9月,将马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存入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的3000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于1999年5月到6月间,将北京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入分理处2亿元中的8400万元转出骗走。案发后,支行先后赔付马某4000万元,垫付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262万元。
朱江于1999年6月逃往美国,后于2001年2月26日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大套路贷案39万人受害89人被逼自杀,套路贷到底有多可怕?
套路贷对是我们来说是十分可怕的,因为在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贷款让我们家破人亡。
之所以叫做套路贷就是因为这一类贷款会让我们的受害人一直还款,就相当于是一个无底洞,就算还款结清了也会让你一直还款,就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失去了生命,虽然说对这样的行为我们是严厉打击的,但是在很多时候这些违反犯罪分在就会钻法律的空隙,左做出套路贷这样的行为,对于我们来说这就是一个吸血狂魔。
一、套路贷有多么可怕
这些套路贷的放贷员往往都会签订一些阴阳合同,并且会告诉借贷人说利率是十分低的,我们也就是因为这样才会陷入这样的陷阱之中,因为对于一暂时困难的人来说,自己需要资金进行周转,所以就会选择贷款,在贷款的时候自己认为是可以进行偿还的,但是在还款日的时候就会发现本金和利率是十分高的。并且还有一些贷款公司会故意套取用户的真实信息,对于这样的做法也是十分过分的,包括发敲诈短信,以及曝光通讯录,还有p图等等这样的催债行为都会让自己觉得压力山大,很多人就是因为走不出这样的陷阱就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二、我们应该怎么避免套路贷
对于我们来说每个人都有难处,那么我们在选择一些贷款公司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看合同条约,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去看有没有隐藏的合同条款,因为很多时候我们落入陷阱都是合同的原因。还有就是不要提供任何自己私密的照片给这些贷款公司,因为正规的公司是不会要借款人的其他信息的。
套路贷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存在的毒瘤,那么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要远离这些套路贷。
特大套路贷案39万余人受害,套路贷是怎样的?
据了解我认为套路贷是这样进行套路的:
一、以另一个“大贷”去圆前一个“小贷”,是其诱骗的第一步。
很多时候,套路贷的起始金额是不太大的,这种“小规模”的债务状况,可能一时难以令“债务人交出大额的信用资产或实物资产(产权)”,那么骗子的第一步要让你的负债,在不知不觉中扩大。这些套路贷的“圈子”很多都是自成一链的“有组织规模化集团作战”的队伍,在你每次还款束手无策时,往往会及时补上一个“另一家套路贷”好人,为你提供“更高额度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而你本人,在每一次的“危机解决之后”,贷款本金急剧放大,但你并没有获得多出来的资金,如此轮番循环。
我曾看过一个案例就是,刚上班的“迷途青年”从3000元的起始金额,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将其贷款总额滚到了60万,其本人基本没有获得多少额外资金的情况下,最终押上房产的事实。可见骗子的野心有多大!
因此,是否逼迫你、诱使你、推荐你“以贷养贷”是其第一个特征。
防范:遇到这样的,坚决抵制。
二、额度小的时候,在一定概率上会“骗你/逼你/故意制造逾期”
这种现象是从实际发生案例中,大家总结出来的,有一定“特征代表性”。套路贷的总体流程是“从小入手、设置陷阱将金额变大、直至你动用所有的信用和资产来维持”,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骗子的一个重要目的便是“不断制造你违约”,只有你不断违约了,骗子才可能按照其设定的套路去进行下一步的动作!所以,如果遇到“可放款的时间极短”,网络正常还款却不能成功……等不合常规现象时,大概率会伴随着“套路贷来了”。
应对之法:及时刹车,以清醒的头脑走法律程序,切勿顺着骗子的引导再继续后续的“程序”。
三、掌握金融行业的一些基础规律(知识)
病急是一种疼,但也不能乱投医,否则,毛病未解决,却可能遭遇致命的陷阱!经济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正常的借贷行为,是有一定规律可循,无论合法性、诚信度、介入方式操作流程,都有行业默认规则的。
应对之法:多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才会在每一次“新老骗术”临近的时候,用慧眼及时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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