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是有效合同吗?受法律保护吗?
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担保条款不生效。担保合同的那部分无效,借款合同有效要根据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借款合同必须有担保人签名,所以没有担保人签名也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合同没有签字和盖章是不具备效力的无效合同。合同没有签字,不能证明双方合同事宜关系成立,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所以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合同无效。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盖章是单位,签字是个人,包括单位法人。单位盖章了即使法人没有签字也有效。只盖章的,合同不能生效。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在法律上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但是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借款合同 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 抵押 、 质押 ,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担保合同 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 保证合同 的生效 借款 合同纠纷 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 担保贷款 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 证人 ”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 三是 担保人 单独出具 保证书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 合同成立 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 担保法 》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 抵押权 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 抵押合同 的方式主权有两种, 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 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依照《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该条所列财产抵押的必须向法定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之日即为抵押 合同生效 之日。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登记机关不是法定机关的,抵押合同不生效《;担保法》第43条规定,抵押人以第42条规定所列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因此,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抵押物的不同性质,分为签订当即生效和签订并经抵押物登记才生效两种情况。但《担保法》第 43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而,为了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贷款通则》规定, 抵押贷款 应当由抵押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登记。 (三)质押的生效 根据《担保法》第63条和第75条的规定,质押分为 动产质押 和权利质押两种。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一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方式也主要有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和在借款合同中设立质押条款两种方式。但两者不仅在客体即担保上不同,在合同生效要件上也是不同的。有的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物登记,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转移质押物的占有,或者是办理质押权利的登记。 综上所述,担保 合同到期 后两年的这个问题按照我国的担保法来处理,一般是担保时间到期了以后六个月之内可以追究保证人的 连带责任 ,如果在此期间 债权人 并没有因为 债务人 履行 债务 的时候产生了相关矛盾跟纠纷,其实保证人在保证合同当中约定的期限到期了以后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
担保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二、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
三、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担保人签字生效吗?
关于 民间借贷合同 担保人签字生效吗解答如下: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筹集资金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或者个人借款,在借款发生时有时需要约定抵押物或者要求有人做保证人提供保证。有些人不理解作为保证人签字的法律责任,心里只是想着帮朋友的意思就在保证人一项上签字确认了。殊不知作为保证人签字确认后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那么作为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到底有哪些法律风险呢?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到底是什么呢?是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偿还借款,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是保证人就要 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最直接的承担方式就是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当然因为偿还借款本身是借款人的责任所以当保证人代替借款人偿还后有理由要求借款人返还其代替偿还的数额。如果仅仅是作为保证人签字,没有写清楚是 连带保证责任 还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那么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就是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代替借款人 承担还款责任 。在大多数案件中,当 债权人起诉 要求债务人还款时也会写上这样一项诉讼请求“要求担保人***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案件事实清楚,并且债权人证据充足,法院很有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时候如果债权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担保人就有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如果不能自动偿还的话有可能 被强制执行 。所以,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想想清楚,借款人是不是值得你信赖,是不是有能力偿还借款又或者你是否愿意为借款人偿还借款。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拒绝担保又不是很信任借款人的话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让借款人对保证人提供有形或者无形财产上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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