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第一篇: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目前农商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家农商行都高度重视,如何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使不良贷款清收有效落实、有效推进,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取得实效,谈谈我的粗浅认识及应采取以下方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掀起清收热潮。
清收不良贷款已进入“深水区”、“难攻段”全行上下要树立打“持久战”、“攻堡垒”的思想,大造宣传声势,大抓司法清收,重点突破违规违法贷款和大额贷款的清收,高速推进清收进程,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赛的良好清收氛围。纷纷实行、“白+黑”工作制,全员总动员,挨户走、家家到,不放弃每笔不良贷款。要强化领导,创造显效清收成果,强化组织保障、服务保障、制度保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
二、领导牵头、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总行及各支行行长要身先士卒,明确清收范围、目标及清收对象,落实信贷外勤人员清收责任,下达清收计划,使得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充分挖掘信贷外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清收贷款的主观能动性。
三、摸清情况、多措并举、攻坚克难。
一是摸清每笔不良贷款具体情况,认真分析,一户一策,,多措并举,针对不同的贷户制定不同的清收方案。
二是利用人脉,以“情”攻关。清收小组对清收对象逐一入户,上门讲政策、讲感情,一次没有看到人,就二次、三次继续上门,白天碰不着,就晚上上门。 三是以“理”收贷。以理服人,辅之以法律宣传,政策攻心,阐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贷政策,进入失信黑名单给生活带来的困扰等。培育、唤醒群众诚实守信的良知,感化难缠户,软化钉子户。
四是强化以“责”收贷和“依法”收贷。对不讲信用、有意拖欠有钱不还的借款户,清收小组“先礼后兵”,讲明拖欠的后果及厉害关系,借助政府清收平台,并争取法律部门配合,大力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让他们感到强大的清收攻势,达到震慑效果。
五是“一户一计“收贷。对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困难户,制定不同的还款计划,签订催收通知和还款计划。
四:清收不良贷款给予奖励及表彰
合理的制定奖励标准,对清收的不良贷款人员给予奖励,,严格执行“谁收回谁收益”的分配原则。对清收效果好的给予表彰,总行按阶段进行总结.对完成阶段任务好的支行及清收能手给予重奖,奖的让人心动,对完成阶段任务差支行及责任人给予处罚,罚的让他心寒。
第二篇: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 **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自筹建农商行以来,**农商行高度重视不良贷款的清收和盘活,结合工作实际,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收到了明显成效。预防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不良贷款的形成。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上,从人员、从制度上、从机制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形成,实行严格的小额贷款包包赔制,谁发放,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运用裂变率来主导信贷人员放款权限的有无,只要超过裂变率,给予下岗惩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实行谁发放的谁买单;实行信贷员客户经理级别制,明确责权利;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由于历史原因,**农商行信贷人员老龄化,文化水平偏低,近年来每年选派高学历、高水平、本乡本土的员工充实信贷队伍,并根据历史数据分析,男信贷员的不良率高于女信贷员的数据,选派女员工也成为趋势,逐步改变信贷员的结构和提高信贷队伍水平。自身清收,内部日常清收与建立专门的清收队伍并存,内部清收常态化。**农商行每次开支行行长例会,都会对各支行的不良贷款清收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了解基层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及新增不良及其原因,督促落后,激励先进,加快清收,严防新增;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一旦形成新增不良,由经办人员加强清收,遵循谁介绍谁担保谁使用谁还款的原则短时间内追回不良贷款,避免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呆账化;总行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在全辖范围内精心挑选责任心强、清收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清收小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全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另外鼓励本行内满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临退信贷人员加入清收小组,责任细化,任务到人,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政策,向不良贷款要效益,解决了临退人员的工资,减轻了总行负担,同时又净化了信用环境;实行内部认购不良贷款,全员参与清收的机制。制定清收不良贷款目标任务,以支行为单位认购不良贷款,层层落实认购责任,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认购与奖励办法,根据不良贷款的清收完成情况,奖优惩劣,实行差异化的返还机制,按月考核,按月兑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清收积极性。通过以上几种措施,实现内部清收常态化。借助外力,分类认定,分类处置。不良贷款认定后,区别每笔贷款的不良情况,细分不良贷款成因,划分为法院起诉类,公安局立案清收类,纪检委清收类等类型。根据分类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对于恶意逃债赖债的,但仍有经济实力偿还的,要加强与法院与法院执行庭的协调,通过司法途径集中向法院起诉,落实执行,既减少了诉讼成本,集中执行又加强了执行力度;对于伪造公章伪装公职人员骗贷的,提交公安局以伪造公章罪、诈骗罪立案处理,采取传唤、立案、刑拘、逮捕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的贷款,形成逾期或不良的,由纪检委牵头全力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向其单位领导汇报、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向其讲清“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职、停薪、停岗与不提拔、不任用、不评先、不加薪、不任职规定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推动不良贷款的清收。加强信用工程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一方面,协调地方政府在金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县域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另一方面,借助金燕快贷通的发展,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贷款支持,营造县域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不仅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而且营造了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第三篇: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河东分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为提高农信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农信社向农商行的顺利过渡,按时挂牌,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以下清收措施:
对内的组织领导及考核:
1、强化对员工的责任考核,按职工所分管的片区建立分户清收台账;
2、加强对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将五级、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按月分解到旬、月,按旬未完成任务的及时预警提示,按月未完成任务的除按县联社下达的考核标准外,按社内的制定的细化标准考核;
3、加强劳动纪律考核,在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无特别重要事务的,不得请假。
对外沟通与协调:
1、加强与村组、驻村干部及逾期借款人的联系,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清收;
2、采取先易后难,整村推进,分户落实的方式清收;
3、对逾期贷款要认真进找原因,是内部原因造成贷款逾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要有的放矢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清收方案;
4、将政策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农商行组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清收相互促进。
河东分社
二0一二年九月八日
第四篇:清收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清收
为全面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我县联社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现状,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现将具体分析情况及今后四个月重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xx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xx万元,按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为xx%,其中:次级类贷款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万元。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xx万元,占比较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
截止2009年xx月底,万元(含)以下不良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次级类贷款xx笔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笔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按形成时间划分xx年以前xx笔xx万元,xx年xx笔xx万元,xx年以后xx笔xx万元;按表现形式划分:个人贷款集体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企业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政府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他人用款xx笔xx万元,企业贷款个人用款xx笔xx万元。
二、清收措施
近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将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作为信贷管理工作的主线,按照“落实责任、创新办法、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借助外力、合理摆布”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狠抓“双降”工作。
一是结合本县实际,合理下达任务,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逐笔分析和摸底,再根据实际情况梳成辫子,分类施策;
二是认真执行“xx”清收不良贷款办法,抓好新增贷款的源头管理,防范新的不良贷款的形成,杜绝前清后增;
三是采取分类清收与全面催收相结合、户户见面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班子成员包难户与信贷员大包干相结合等办法,有选择、有目标、有重点的予以清收;
四是大力推行“一元”、“十元”、“百元”、“千元”收贷法,做到天天收、月月收、季季收、年年收,清贷不止;
五是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收奖励办法,做到重奖重罚,实行清收一笔,奖励一笔的办法,谁清收、谁受奖,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贷人员的清非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当前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和已诉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偿还能力,赖帐不还的不良贷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那些不讲诚信,无视法律的贷款户依法强制还款,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三、清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环境差使“赖债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信用环境差是“赖债户”存在的“温床”。“赖债户”中不乏公职人员,地方政府部门虽屡次下发文件以行政手段配合农信社清收,但许多涉贷单位对清欠工作大多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走形式的现象,清收效果不明显。而非公职人员的“赖债户”则多存有侥幸心理,通过外出躲债、拒绝签字等方式逃避信用社债务。对于这些“老赖债户”,无论信贷员怎样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
二是缺乏政策扶持使农业经济组织不良贷款清收难。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信社自主经营管理薄弱,各级政府行政干预致使农信社发放了一批低质量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如一些村办造纸厂、水泥厂等,随着这些经济组织的亏损、解体、倒闭,农信社的这部分贷款也由此沉淀下来。这部分贷款大多年限长、金额大、涉及面广,由于缺乏国家相应政策扶持,而使此类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相当大。
三是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小额不良贷款清收难。由于农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个体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债务往往难以偿还。市场经济的复杂化也使城市小个体户常常血本无归,无法按期归还债务。这部分不良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的特点,加上不少贷户外出务工、经商,有的还举家外迁、下落不明。要盘活此类不良贷款,如果单靠信贷员一户一户跑清收,工作量巨大,而且势必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四、清收不良贷款对策
一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
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三是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四是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五是建立清收激励机制。
我县联社制定了《关于对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不良贷款的清收激励机制,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02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03—2005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裁制度。
“黑名单”制裁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社的信用环境,增强贷款客户的信用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有不能按期还贷款、不及时结息、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等不良行为的客户要全部用“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建议和专业银行及邮政储蓄强化沟通,建立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的信用平台,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不但要上农村信用社的“黑名单”,而且还要上到所有金融机构的“黑名单”。同样,对于一些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记录的,我们农村信用社也对其以“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形成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金融封杀”的强大态势,由此逐步改善金融系统的“信用环境”。
第五篇:不良贷款清收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逾期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 年但生产经
工行发布一季报 不良贷款率降至3.6% 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
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通》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
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贷款4.9万元于2008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2.9万元。 )
“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于因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的不良贷款,经信贷人员实地考察,考虑到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可根据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适当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项目,逐渐偿还贷款。例如,特别是养殖贷款,由于资金周转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不良贷款,但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可考虑经营户的信用状况和养殖项目,适当给予一定的信贷资金扶持,帮助度过难关,从而更好的偿还贷款。
如何更好地催收不良贷款?
1、调查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收入、支出、资产状况),确定是否有还款能力而没有还款意愿;如果有还款能力,加强追索,书面催收,如其仍不偿还,说明借款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拖欠的故意,因此最好的方法不是起诉到法院,而是通过公安局经济侦查部门追索;
2、如果借款人确实存在短期偿还能力不足问题,但是经营情况长期向好,则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方式,重新确定还款期限,采用修生养息的方式培育第一还款来源,使得借款人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经营成果偿还贷款;
3、如果借款人短、长期偿债能力都不足,而且也看不出其经营上有向好的趋势,要采取断然措施,保全其资产,扣押抵押物或者追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如何处置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全球金融机构共同面对的重大风险之一。国内外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一再表明,银行倒闭风险多以流动性枯竭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宏观经济下行时期,伴随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的建立,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存款“搬家”将成为新常态,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显得越加重要。加之金融脱媒化、互联网化和投资多元化进程加快,存款来源不确定性增加,对银行处置流动性风险的效率提出了新挑战。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均衡、资产变现能力较差、信贷资产质量较低、流动性负债比例较高等问题较为突出,流动性管理不足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具有较大影响。面对风险成因日渐复杂、监管日趋严格的风险管理环境,农村信用社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显得尤为迫切。
一、流动性风险的概念和分类
(一)流动性风险的概念
根据银监会于2014年3月实施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关于流动性风险的解释,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由于商业银行高杠杆率的经营特点,流动性风险管理已成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风险之一,是一种综合性风险,是商业银行实现持续经营管理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要内容。
(二)流动性风险的分类
流动性风险主要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地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因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快速传播性和巨大冲击破坏力等特点,有时被称为“商业银行最致命的风险”,极易导致银行“猝死”。
二、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2010年4月,银监会颁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提出具体方案,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倡导的方法改进风险管理水平,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应用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
目前,农村信用社全面系统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相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来讲还比较滞后。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做法仅限于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测算,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重视不够,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尚未将流动性风险管理列入风险管理范畴。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过去十年,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辉煌十年。农村信用社通过飞速发展,各项业务规模迅速扩张,但是在猛上台阶的过程中,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还没有从粗放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内部管理水平严重滞后,风险管理理念及手段仍然落后。
1.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利率管制政策,所有金融机构几乎不存在流动性风险,即便是个别单位出现了流动性问题,各级政府、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也会倾力支持,风险很容易得到及时化解。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国家不再为银行兜底,无形中增强了流动性风险。农村信用社长期背靠国家信誉,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普遍缺乏危机感,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对流动性风险重视不够,缺乏对本机构流动性风险引发破产倒闭可能的思考。
2.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系统不完善
当前,农村信用社还未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信用社内部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早期预警机制、中期防范与转移的控制机制、后期降低风险损失的挽救机制。
风险管理只是停留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未将流动性风险纳入日常管理,没有专门的部门、人员以及系统来管理流动性风险,不能在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事后及时报告并引起重视,没有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未能通过资产负债错配表有效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忽视流动性风险预警、分析和评估等现代科技手段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
3.流动性风险管理人才匮乏
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只重视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导致农信社管理人员普遍存在重视资金投放、轻视信贷管理,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尽管近年来农信社引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逐步构建起资产总量、计划和规模的管理体系,但风险管理还处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阶段,流动性风险管理比较粗放,从而导致大部分农信社、农商行没有专业化的团队研究和管控流动性风险,掌握并熟练运用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型、指标体系和压力测试分析等流动性风险管理专业技能的员工微乎其微。
4.流动性管理指标体系尚存缺陷
目前,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流动性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存贷比、备付金比例和资产流动性比例。这些指标内容比较单一,不能完全反映农村信用社的流动性状况。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不断拓展,资产证券化、金融衍生工具的逐步使用和金融市场格局的变化,多元化融资渠道导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不同市场间高度相关,流动性风险蔓延速度加快,影响范围不断增强,仅仅依赖单个流动性指标的良好表现已不能完全反映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状况。此外,随着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规模不断加大,表外业务对农村信用社流动性的影响因素不断增加,单纯通过表内业务数据监测流动性风险已不能全面反映农村信用社的流动性风险状况。
5.潜在流动性风险客观存在
农村信用社资产业务单一,贷款户多、面广、额小, 存款以定期居多,存贷比一般也不高,资产的流动性较强,几乎没有流动性风险。但是,随着近几年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临时存款、保证金存款、以组织资金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增加,现代化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P2P、民间借贷、移动支付、网上支付以及自助支付发展迅猛,其负债的波动性在不断加大,传统的柜面资金头寸管理模式已滞后于业务发展,加之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农村信用社潜在流动性风险客观存在。
三、农村信用社优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策略
针对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现状和问题,大竹县农村信用社围绕强化风控和规范管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文件以及应对措施。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为打好这场未知的攻坚战,4月17日,大竹县联社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大竹县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员工积极做好应对准备。但随着利率市场化继续深化、银行破产法呼之欲出,农村信用社面临多重挤压,加之互联网金融、P2P、民间借贷、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以及鼓励供销社参与农村金融创新的政策,使农信社在流动性管理中面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在增加,对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一个永恒的主题,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目前新一轮的全球金融危机、国内经济下行经济大环境下,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利率市场化步伐加速推进,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尤其是金融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息差空间明显缩小、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以及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导致目前对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流动性风险特征的深刻变化,全面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流动性不足会产生挤兑甚至倒闭,流动性过剩会压缩信用社盈利水平,无法实现股东预期回报。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要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与本金融机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与财务实力相匹配。通过借鉴吸收国际、国内同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主动采取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要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在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银行经营利润的最大化。
(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系统
农村信用社应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本机构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经营战略、业务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情况,从强化监督与控制着手,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立健全包括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限额、应急计划等内容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社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各条线与部门职能和责任,对流动性风险真正形成硬性约束,使监管部门的作用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二是建立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成立流动性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对大额资金异动、存贷款异常和流动性状况等方面的监测和预警情况建立及时报和日报制度。三是健全流动性风险问责机制,形成刚性约束要求,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战略意图能够在各个层面具体工作之中得到严格执行。对管理不到位、发生流动性风险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以及出现流动性风险而处置不力的,农信社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尽可能地保持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三)打造流动性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要全面分析农村信用社当前人才培养的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根据各类人才成长的特点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研究提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培训机制、内容和方法,实现人才培养总量目标、结构目标和机制目标的有机统一,促进人才总量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目标相适应,人才结构同农村信用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人才培养机制同各类人才成长的特点相适应,人才素质同当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适应。同时,坚持将加快本单位人才培训同引进同业专业人才和招聘有专业背景的高校毕业生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加强存贷款的流动性监测
流动性管理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存贷款的流动性进行日常监测,重点监测大额存款的流动、余额、结构及流向等关键性指标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同时设计压力情景,计算压力情景下相关指标的可能变动,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政策。并开展扫街、扫商户、扫集贸等上门走访活动,明确专人上门进行宣传和维护,从源头上防止大额存款流失。在目前国内经济形势纷繁复杂,人民思想意识和社会经济多元、多变、多样化发展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了舆情监测体系,明确舆情监督员,执行舆情值班制度,于每日上、下午在网站、微信、微博、论坛、贴吧等传播媒体通过关键词实施定向监测与全网监测,一旦发现涉及农信社负面报道或误导性言论,及时跟帖澄清事实,及时上报舆情监测情况,正确应对并向县联社报告,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若发现有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不当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应在第一时间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五)大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农村信用社要采取多种措施,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考虑盈利性,对资产负债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储备资产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准备。根据资产的流动性配置各类资产,确定相互间的配比关系,构建适宜的资产结构,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流动性风险防线。一要提高零售类客户的存款比重,增加核心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形成合理的来源与使用分布结构,以获得稳定的、多样化的现金流量;二要提高流动性来源的稳定性,并减少对波动较大的债务的依赖;三要提高主动负债能力及筹资能力,改善期限结构错配状况;四要降低信贷资产占比,提高非信贷资产比重,实施稳健的信贷投放政策,加强信贷资产管理,全面改善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升资产流动性;五要逐步提高票据贴现、质押贷款比重,增强信贷资产的变现能力。
信用社声誉风险自查报告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作的定义是: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信用社声誉风险自查报告范本一:
当前,银行业受到社会关注和媒体监督的形式前所未有,各级对做好媒体舆情应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我认为全行每一个员工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声誉风险管理不是哪一级、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行员工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把“四种理念”牢牢地渗透进每一名员工的日常言行之中。
一是提高认知度,加强部门间的联动与配合,引导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强化个人意识,在工作中做到合规经营,热情服务,避免出现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影响。
二是迁移风险点,对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事后“灭火”而应重在未升级前就避免事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事件应有针对性的对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要提前预计并上报。
三是争取主动权,只有与时间赛跑,才能争取主动,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客观、冷静分析,并做好预判。及时向上级汇报,定期做好自查工作,对每一笔贷款都能掌握借款人的资金运用情况和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四是提高针对性,对可能出现风险的贷户进行实时监测,对基金流向要真实的掌握,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只有抓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和重点事件进行重点预防和重点关注。明确各级人员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进行重点防范,才能切实把银行声誉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存款是我们生存之根本,而银行声誉又是存款的基础,只有在老百姓心目中有较好的声誉,我们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存款,才会有我们更加坚实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加大提高信合的声誉,从你、我做起,为信合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信用社声誉风险自查报告范本二:
一、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引导我社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做好惠民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营业网点建立舆情分类报告机制,明确舆情监测责任和报告路径,逐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信息报告体系。
二、职责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信用社声誉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组长:组织和部署各网点要以开放、积极的.姿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导向正确的原则,做好舆情工作,把舆情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服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金融服务,增强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工作之一,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避免负面舆情升级和损害信用社声誉。
成员: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准确,要搜集调查传播源头和路径;要掌握传播范围,对舆论态度、评论、诉求有全面充分的认识,发现舆情第一时间及时上报;舆情引导要积极主动,正确有效,要将正面宣传、新闻调控、网评引导相结合,形成引导合力,舆情报告内容要完整,要将相关应对措施写入报告内容及时报告。
三、应急预案
根据联社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监控我社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一)各网点必须明确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全体员工负责我社声誉风险管理,配备与我社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我社各网点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确保全社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银行的良好声誉。
(五)培育我社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六)各网点要将舆情监测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对监测应对情况进行记录,尤其是做好负面信息和舆情的记录,并开展舆情研判,评估声誉状况,评价应对效果从维护客户关系、履行告知义务、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监督和评估。
(七)舆情信息研判,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八)做好声誉风险信息管理,记录、存储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九)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对声誉事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
四、预防措施
(一)在重大声誉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声誉事件的行为和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拟定应对措施。
(二)各网点指定有责任心的员工担任此项工作,明确处置权限和职责。
(三)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四)实时关注分析舆情,动态调整应对方案。
(五)重大声誉事件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联社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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