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委托人需要承担责任
1、受托人完全履行了约定义务实践中,受托人会参与签定二份合同,即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贷款合同》以及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该两份合同均为受托人设定了义务,受托人应当认真履行。《委托贷款合同》一般约定受托人承担有关其与借款人之间贷款合同条款的检查、监督执行及督促还款的责任,这也符合《贷款通则》中关于受托人法定义务的规定。《贷款合同》一般约定受托人将款项贷给借款人,受托人监督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等。在最高院出具答复意见的案件以及笔者涉及的案件中,为保障贷款的回收,受托人还要求借款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并与保证人签定了《保证合同》。如受托人依照上述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了义务,借款人到期拒不偿还贷款,笔者认为,此乃正常的商业风险,依据受托人不承担贷款风险的规定,贷款的不能回收与受托人无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别人贷款,我们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如果是正常的交易往来,对你和你的账户是没有影响的。
一般贷款的划拨,会划到贷款人的账户,不能划到指定账户。只有你朋友拿到贷款以后,他才能自由支配,或者通过你的账户转账。现在银行,贷款都需要借款人把钱打到除本人外的,第三方账户,以证明这自己是正常经营使用,对你来说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对你来说有一点需要注意一下,就是钱不能直接回借款人本人账户,如果直接回本人账户汇怀疑是,银行骗贷,建议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现取现存业务,不能走转账,如果银行转账最好是导5个人账户以后才能回借款人本人账户。
如果他用你的去贷款,那你就是担保人,一旦出了问题,银行首先就是找你的麻烦,比较棘手,建议你借给可靠的人,关系铁的,并且他有还的能力。否则你还是别借了,防止以后出事。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所以,你说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保证的,按连带保证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到期你叔叔不偿还,信用社可以选择是起诉你叔叔还是起诉你们全部6个担保人、还是只起诉其中一个担保人来偿还全部债务。
3、“我和我父亲只签名,其他的都没填写”:
(1)在担保人处签名、或是在担保合同中签名,是有效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
(2)其他的什么都没写,应是连带保证了,对你不太有利。
4、“我叔叔不还,我家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少 ?”:
(1)你叔叔不还,你家应你对你叔叔的全部贷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至于你家会承担多少,要看信用社如何选择,如果选择起诉全部6个担保人,你和你父亲可能承担全部债务的各1/6,你们父子总共承担全部债务的1/3。如果银行只起诉6个担保人中的一个要求承担全部债务,也可能要承担全部债务。
5、“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我家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他和那个信用社主任的关系不错!”:你家可以向信用社提供你叔叔的财线索,并且最好留下证据,如果信用社在你提供你叔叔的财产线索后怠于对财产采取保全并诉讼执行措施,你家可以主张在你们提供的财产线索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7、“现在找我担保,因为他是我叔叔,我又没办法说不!因为我家和我叔叔的关系,银行会不会让我家承担全部责任? ”:
(1)没办法说“不”:那就有可能要因为你的顾面子承担责任和损失了。
(2)银行不能因为你和你叔叔的关系而要求你承担全部责任,只应因你在担保合同中的作用要求你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是连带保证,即使他不是你叔叔、而是你两不相干的人,银行也一样可以要求你承担全部责任。 (3)当然,你和你父亲以及其他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为你叔叔还债后,可以在所偿还债务的范围内向你叔叔追偿。
8、“担保人里有我叔叔的二儿子,可以不可以要求让他全部承担?”:你无权要求,但银行有权要求他二儿子全部偿还。
9、“如果银行让我和我父亲承担,我可不可以要求法院检察贷款人的财产?如果我质疑他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1)法院不会主动去“检查”他的财产,即使你要求。如果你认为他有财产,可以将财产线索提供给银行和法院。但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只要银行起诉了你,你无权要求在没有就你叔叔的财产起诉或仲裁前不得让你还债,就因为这是连带保证。
(2)在债务到期后,可以将你叔叔的财产线索提供给银行,如果银行在接到后不及时采取措施,你可以向法院提交你已经及时通知银行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证据,从而主张在你所提供的财产线索范围内免除你的担保责任。
10“财产申请保全,向法院申请还是向信用社?如果他们之间有沟通,申请会不会被扣?”:
(1)财产保全,是原告或反诉人的权利。如果你是被告、且是连带保证人,无权申请财产保全。
(2)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只能向法院申请,银行无权接受保全申请或是采取保全措施。
11、“如果银行要求我家全部承担?我可以不可以申请承担部分?几率多”:
(1)如果你是连带担保人:不能申请,没有可能。
(2)如果合同中明确写明你是一般保证人:在银行没有就你叔叔的财产起诉或仲裁、并执行前,不能让你家承担责任。
12、建议:
(1)下次再担保,无论如何要想清楚、要写清担保的性质。
(2)如果可能,可以要求你叔叔为你担保反担保,以房产或车辆等给财产给你抵押或质押。
(3)平时注意查清你叔叔的财产线索,以备不时之需。
(4)不确信时,最好不为他人担保。
冒用他人身份贷款银行要负责吗
法律分析: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有效证件,表示“我是谁”,只能由所有人使用,既不允许随意出借给他人,也不允许使用他人的。银行或者信贷公司不能仅凭居民身份证就认定个人身份。如果是委托办理贷款,应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权限和范围。如果被人冒用身份证贷款,身份证所属人要承担没有保管好证件的责任,会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但是如果使用他人身份证贷款,则需要承担恶意骗贷等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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