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宝鸡地区住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办理转贷确实需要先把按揭全部还清、拿回房产证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
也可以用其他房产证抵押,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再还银行贷款。对抵押房子的要求是:首先房子必须坐落于金华地区,贷款额不超过抵押房产权利价值的70%(扣除10%的处置费用)。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应当齐全。
贷款额度应当为16万元减去已还部分的剩余部分,且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其他限额。公积金余额可以取出用于还贷,额度不超过上一年还贷部分。
按照网友的情况(房产证已经领取),需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见后),填写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在公积金中心柜台现场填写);中心根据资料审定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后,借款人、抵押人到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借款人、抵押人(抵押物所有权人)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中山路18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中心;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已经还清银行住房贷款的由受托银行直接支付给借款人;未还清银行住房贷款的由受托银行直接转入贷款银行的贷款账户内;办理贷款手续需携带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私章。在办理抵押手续中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携带身份证、私章)一同办理。
请问商转公贷款怎么办理?谢谢!
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 贷款人在申请前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证件。
2、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
3、贷款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贷款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受托银行复审人员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贷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
8、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业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拓展内容-办理条件
1、必须已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2、原商业贷款银行须支持提前结清;
3、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已经办出;
5、贷款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同一人;
6、贷款人须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达一定期限;
7、贷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网页链接
宝鸡可以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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