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小芸和男友小刚毕业后一起留在上海。经过几年的打拼有了一定的积蓄,2007年双方准备买房结婚。两人在闵行区黎安路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室,当时价值80万元。 小芸也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积蓄用于买房,但小刚慷慨表示:“在老家,都是男方负责买婚房,这件事情不用你操心。”小刚缴纳了首付款2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55万元。小芸负责了全部装修费用。 结婚6个月后,房产证办下来了,登记的是小刚的名字。5年后,夫妻俩决议离婚。在离婚协商过程中,小芸要求分割房产,但被小刚一口拒绝:“这房子是我婚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诉至法院。法官提示小芸,该房产认定为小刚婚前房产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她考虑调解方案。“我要求小刚返还当初的装修款。另外目前该房屋已增值30万元,没有我的装修维护和参与还贷,房子不可能增值,所以我还要求分配增值款的一半。”小芸不知自己的要求是否可行,于是急切地向律师求证。 律师解答1、房子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本案涉及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问题。婚前按揭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问题在现行法律实践中观点非常统一,即该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是依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享有的债权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产权证的行为,实际上是购房者的婚前债权转变成物权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本案中,小刚对婚房的所有权在签订合同及支付首付款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小芸无权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共同还贷款的一半 应返还女方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按揭房产中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共同偿还的款项,离婚时应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买房一方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3、婚前个人房产增值归男方个人所有 未购房一方是不能分配对方婚前个人房产增值的。该房产作为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者对其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处分权。该房产的增值,是基于购房者在婚前购买该房产的行为,而不是基于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房屋是否增值,增值多少,取决于市场因素,而不取决于是否还房贷和还房贷多少。所以本案中尽管该房屋已增值30万元,但小芸不能分得。 4、装修款应予适当返还 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小芸婚前个人出资对小刚所有的房屋进行了装修,使房屋实现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小芸所有。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原装修款项以及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5、女方可要求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小芸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目前的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小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小刚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如何看待婚前男方买房,让女方出装修费的行为 ?
这应该是一种耍小聪明的哄骗行为,表面上看起来他是买房子了,但其心理上却是一毛不拔的心态,也就是说如果女方会无条件地嫁给他的话他就会连房子都不会买的,而现在买了房子也是一种迫不得已,在心理上已经是一种最大限度的付,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是一分钱都不想再出了。所以说剩下的钱就尽可能不自己出,如果女方愿意出装修费那他就省了一笔,而如果女方决定不出的话那就说明这个小算盘算的账没用,女方并不买账:你装就装,不装我也不会勉强,弄不好老娘还不一定要嫁给你呢!所以说现在他让女方出钱装修目的就是试探一下女方的态度,如果女方不肯出钱的话他就会乖乖地把房子装修得金碧辉煌,而且诚惶诚恐地看着女方的脸色,唯恐哪里做得不够让女方不满意以至于黄了这桩婚事。如果女方肯出钱的话那就会在心里窃喜:尼玛,你出钱就好,你出一点劳资就省一点,至少不是一毛不拔空手套白狼吧!但不管你出多少,反正房子最后还是我买的,就算你把房子装修得像个皇宫一样万一离婚了也没有你的分!话说,既然房子都买了,又何必斤斤计较于那一点点的装修费,如果是一个体面大方的人又怎么会连娶媳妇的房子都要媳妇来装修呢!这样的心理和合伙做生意又有什么区别呢?这样的感情怎么算得上是感情呢?用钱来计算感情,这感情又怎么能“值钱”还没结婚就打算好了离婚,还没前进就想着怎么后退,这种人到底能有多少人情味呢?想当英雄就把英雄当得堂堂正正,如果要做孬种那就当得淋漓尽致,不想花钱那就连房子也别买,更不用说什么装修,别勉勉强强买了房子轮到装修了又更不甘心。连娶媳妇的资本都不想付出还要冠冕堂皇地娶媳妇,那不就是把形容某些女人的话直接形容自己吗:又想当婊子又想利立牌坊!
做事情要讲原则立场,男婚女嫁在我们中国那是由来已久的习俗,娶得起媳妇盖得起房,买房子买婚床那都是你的责任,如果女方真的不愿意出钱装修那也不是人家一毛不拔,而是人家这“毛”根本就不该拔,不要拿着这种表面上看起来合情合理的理由给人家设套,因为你肯定知道装修费从来都不算建筑成本。女方如果愿意帮你一下那是人家的心意,或者说为了某种需要你也可以和女方商量一下说明你的实际困难请求女方帮你一把,但你不能把装修房子认为是人家的责任义务吧?感情归感情,事情归事情,感情不能代替原则,原则也不能迁就感情,你这娶个媳妇还要人家陪嫁个装修,人家女方会乐意吗?并不是说女方可不可以出这个钱,而是应不应该出这个钱,人家就是一个做媳妇的,你娶不娶,或者怎么娶,那都是你的事情,你娶了人家还要让人家投资,天下的便宜你想都赚到自己手里不是?按你的这个逻辑结婚以后生孩子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要一人一半的生呢?要不然这孩子就没你的份!如果你不甘心自己出钱,你完全可以不娶这媳妇呀?何必这么患得患失呢?
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男方名字,贷款未还清,女方出钱装修,怎样才能证明房子是双方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你说的这种情况刚好就是该条规定的情况,由你丈夫婚前付首付购买并且写在你丈夫名下,如果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房子归你丈夫,然后由你丈夫对你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由于这些事实已经形成,你要想把房子变成共同财产,建议你采取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方式,也就是两个人写一份协议:大概内容就是由于女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双方约定,一旦离婚,该房产一人一半。
丈夫婚前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需要妻子签字吗?
需要妻子签字,因为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 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拓展资料
一、用房子抵押贷款流程主要有这些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1、在贷款产品中抵押贷款属于比较传统的贷款方式,尤其是房屋抵押贷款存在的时间已经很长,几乎所有银行都在开展这项业务,不过不同的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在要求上略有不同,而且放款速度也有差别。
2、一般银行对房屋抵押贷款的办理时间是这样规定的,“借款人自递交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通过个人资质和抵押房屋的审核之后,15-20个工作日内便可获得贷款”。
3、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需要进行资质审核,审核过程中会涉及房产评估、抵押登记等操作手续,所以放款的速度会相对较慢。银行在办理贷款的速度上很难满足那些急需资金的用户,所以还可以寻找其他的房屋抵押贷款方式。
4、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贷款,这样会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只要抵押的房产能够得到认可,就能够获得贷款。不过这种方式存在的风险要比较大,而且需要付出比较高的费用,需要贷款者慎重考虑。除了这两种方式以外,互联网金融平台也是不错的选择。
5、近两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所提供的贷款产品也日益丰富,房产抵押贷款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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