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其中一个担保人的签字不是本人所签,这个贷款合同是否有效?还是只是免除了该担保人的责任?
只有一人签字,不影响合同效力,银行贷款仍然有效。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具体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来定。贷款担保人是专业术语,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贷款担保人不是我但是担保人的账户不行需要用我的银行卡来转钱我有责任吗
没有。
你不属于担保人,也不是贷款人,所以跟你没有关系,但是一般这种情况很少,因为他如果银行账户不能用是不能贷款的。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
我给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但是不是我自己签的名字,贷款还不上了会怎么样?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担保人或物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物的担保,是以特定的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约,银行可通过行使对该担保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
像题主应该属于人的担保,也就说那个贷款人如果还不上的话,由你来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所以建议担保贷款时一定要谨慎。
给别人担保贷款用不用本人去
贷款担保人必须亲自到场签订担保合同,也不允许代签,毕竟签订合同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后不能按时归还欠款,这时贷款担保人必须承担归还欠款的责任,如果贷款担保人和借款人都不归还,这时银行可能会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对于帮别人贷款担保人不是自己和帮别人贷款做担保人要帮别人还钱吗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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