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抵押从银行贷款行骗案例
贷款诈骗罪案例分析
一、案情
被告人:耿某,男,43岁,江苏省杨中市人,原系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经理。1997年8月12日被逮捕。
1996年9月中旬,被告人耿某以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以下简称第二开发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黎帮明代表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东山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第二开发部开发的东山住宅楼。同时,黎帮明应耿某的要求,在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以黎帮明之名开户,账号为“5665”,将自己承包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七分公司的钱款501000元存入,并将此款的活期存折交给耿某,作为工程保证金。耿某收到存折后亲自写下收条并加盖了第二开发部的公章及财务章,讲明待一个月内进场施工后退还。
同月16日,耿某将黎帮明的存折拿到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作抵押贷款,用私刻的黎帮明的私章(私章刻为“黎帮明”),并以“黎帮明”之名与信用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共贷款36万元,期限自1996年9月16日至12月16日。耿某用100元另立贷款账户,账号为“5673”,该信用社并于当日将贷款利息11128.32元扣下备付。
此后至12月10日,耿某陆续从“5673”账户将贷款全部取出。贷款期满后,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从抵押的黎帮明的存折上扣划了贷款及超期利息。黎帮明因一个月期满未能进场施工,向耿某追索存折未果,后到信用社查询,得知存折已被他人冒用自己之名抵押贷款,遂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社对贷款审查不力,应负将存折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该院判决:“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将黎帮明在该社5665号活期储蓄存款账恢复到1996年9月16日原状(存款501000元)……”,该判决业已生效。案发后,除追回被告人耿某用赃款购买的两部手机(价值11000元)外,其余赃款已被耿某挥霍殆尽。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耿某犯诈骗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耿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所骗的钱款是黎帮明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国家财产,请求对他从宽处罚。
二、判决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将他人财产作虚假担保并假冒他人名义骗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耿某犯诈骗罪不确切,应予纠正。被告人的辩解理由不实,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的决定》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的规定,于1997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耿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耿某尚欠的赃款人民币349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耿某不服,以“诈骗的是私款,不是故意诈骗,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他人之名诈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惩处。耿某上诉所称“诈骗的是私款,不是故意诈骗”,经查,耿某在一审当庭供述其将黎帮明的存折用作抵押贷款并私刻黎帮明印章与信用社签借款合同,骗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并先后将该款全部取出,与其在公安机关的历次供述一致,故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耿某上诉无理,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1998年3月6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维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刑事判决的第一、第二项,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耿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耿某尚欠的赃款人民币349000元。
存单质押贴息骗局是这样就行的
先以高额贴息的方式,比如在享受正常银行定期利率的基础上,再分别贴息3.5%和4.4%不等,吸引储户到银行进行存款。然后勾结银行高官骗贷。而多个资金中介人从中层拿到数额不等的佣金,远高于存款人的贴息幅度。有关的骗局人员伪造存款人的大额存单,再以假存单作质押,向银行骗得巨额贷款。这类骗局败露后很多人因为无法说清楚自己资金的来源,导致自己的存款被冻结,这就是所谓的“拿了高息,却要不回本金”。近年来,类似的金融诈骗呈高发态势,手段更加先进、花样持续翻新,不仅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对于老百姓来说,必须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抵御金融诈骗的“免疫力”。
我觉得深圳市中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诈骗公司,昨天被他们骗了3800元,他们还要我打款9000给他们
当事人被诈骗后需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提供被骗过程,可以要求警察陪同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
法律分析
被诈骗后报警的具体流程具体如下:
1、一旦发现自己被骗,首先保留被骗证据。如: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或汇款记录等。
2、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公安派出所刑事立案科报案,并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等。
3、紧急情况下马上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挂失存折或封存帐户。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不需要您知道特别确切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当事人的受骗事实能够得以证明,其余的刑侦科的人员会协助当事人调查。
当事人已发现上当受骗,可采取四项补救措施:
1、立即拨打110报警(注意的是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
2、一旦汇款后发现自己被骗了,可在第一时间拨打银联专线请求帮助;
3、看对方的账户是哪家银行的,然后用电话拨打该银行电话,输入当事人汇款的目标账号(骗子的账号),在提示输入密码时连续5次输入错误,这时该账号会自动锁定,时间是24小时,这宝贵的24小时将使对方无法将钱转移,避免损失扩大,也为警方破案提供时间;( 注意: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
4、为防止骗子用网上银行转账,可及时登录该银行的网上银行,登录时输入目标账号(骗子的账号),密码连续输错3次,该账号网银将被锁定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挂失存折抵押贷款骗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挂失存折怎么挂失、挂失存折抵押贷款骗局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