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业贷款购房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办理
办理转按揭需缴纳哪些费用
在办理转按揭过程中,主要收取的费用有评估费、担保费、代办费、抵押费。2006年4月1日前代办费全免,评估费和担保费减半收取。其中,评估费是房屋评估价格的1‰,担保费是贷款额×贷款年限×费率,费率分为四个档次,贷款1年至5年的1‰,5年至10年的0.8‰,10年至20年的0.6‰,20年以上的0.45‰;代办费是每宗300元,抵押费是贷款额的1‰。辊辏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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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转按揭
具体的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先到担保公司提交相关资料,预约房产评估;填写《郑州市个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公司出具担保证书;贷款抵押由银行转至公积金中心。
据介绍,整个过程市民只需跑两趟送资料和签合同,最后一趟是收回验过的房产证等资料,其他流程均在贷款的相关部门内部流转,最短7天可以办完,最长不超过半个月。辊辏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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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够办
按照《郑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银行贷款和房屋产权证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根据《办法》规定,办理此项业务要提供转按揭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和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和条件都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规定的,但是基本上都是对贷款人的缴费年限和贷款人债务方面的规定。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二条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第四条第一项 贷款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进行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材料;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3、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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