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变更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是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
3、户籍所在地与借款学生相同;
4、最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有稳定的收入;
5、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
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
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新共同借款人要求
如果新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那么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2、是借款学生的直系亲属;
3、户籍所在地与借款学生相同;
4、最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有稳定的收入;
5、已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作共同借款人。
拓展资料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中所指的个人信用记录,是中国央行的个人征信记录。中国央行的征信记录,已经是全球最大、记录人数最多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记录所涉及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
1、身份识别信息
个人信用会记录大家的一些个人基本信息,比如说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
2、贷款信息
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主要内容,就是大家的个人贷款信息。贷款信息有发放银行、贷款金额、使用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等,都会将用户的贷款信息上报给央行个人信用记录。
3、信用卡信息
大家日常使用信用卡时,所产生的消费和还款信息。
由上可知,个人信用记录已经比较全面地记录了大家日常的借贷信息。因此,大学生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也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能不能申请毕业生求职补贴呢?
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高校要明确告知申请人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什么样的申请条件
; 各大高校临近开学,不知道部分大学生们有没有提前申请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呢,我们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费和住宿费,这样节省一笔费用,可以缓解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提醒,如果还没有来得及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们,一定要记得提前申请好生源地助助学贷款,避免耽误自己的学业。从今年起,生源地助学贷款年限由原来的14年延长至20年,以此来缓解借款学生的还款压力。
你知道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什么样的申请资格吗?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需要注意的是有几类学生是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1)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
(2)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
(3)进修类的学生;
(4)当年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醒,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避免所需材料不足,影响到自己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什么意思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市的经济困难学生。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之一构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一)学生助学贷款受助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置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4.学生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开销。注: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一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同学已被列入认定名单。具体可咨询你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为孤儿且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是自然人,包括近亲属,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本地户籍。编辑本段II。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一)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至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当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制年限(学生剩余学制年限)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4年。正常学制毕业两年后,学生根据贷款合同开始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是学生在校和毕业后的两年。宽限期结束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学生学习4年以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后自还本息期限缩短。(三)贷款利率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收取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四)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正常上学期间,助学贷款利息原则上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学生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1.兴趣。学生在校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中央直属高校录取学生的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被地方高校录取的学生,跨省就读的,由中央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在本省就读的,贷款贴息由当地财政承担。学生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2.风险补偿。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比例按当年贷款额的15%确定。3.贴现利息和风险补偿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取。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足额拨付到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和其他有利于防范风险、加强管理的支出。编辑第三段。申请材料(一)贷款证明材料1。2009年入学的新生和已经开通省市学生助学贷款的省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已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前完成。通过预申请审查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大学出具省、市为生源地学生开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2.已经开办外省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省市学生,必须由所在高校提供贷款证明。(二)身份证明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使用军官证或武警证作为有效证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编辑第四段。申请及办理程序(一)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二)准备材料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准备完毕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完整印章。(三)审核材料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本人到领取登记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两份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并使用申请表和邮政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工作人员要对材料进行审核。(四)签署本合同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是请在合同中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必须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无法汇出,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5)退回合同回执。借款合同签订后,学生可以凭合同到大学报到。在报告后20日内,由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联系。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注册后30天内(不晚于10月30日)未收到回执的,视为学生取消贷款申请。本合同所附收据是本合同项下的重要文件。请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用挂号信寄。(六)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户。(七)偿还贷款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结算银行将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编辑本段五、特别提醒(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的义务。(2)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3)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资金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在全国联网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对个人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影响。(5)还款后,借款人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经办银行核对账目,防止出现问题。编辑本段六。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整理如下: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申请理由要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太简单,要写得诚恳诚恳。(2)书面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2)应用程序不可更改。2.高校学生及家庭调查问卷:(1)本问卷字迹不可涂改、擦除或添加内容。(2)必须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3)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的公章必须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业务章无效。注:如果当地民政部门因故撤销,改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可以加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同时当地政府(乡级以上)要出具这种情况的说明。(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果父母不是独生子女,需要计算父母分担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开支。已婚兄弟姐妹一般不计入家庭人口。祖父母不应包括在家庭人口中。(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如果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里,如果他们有收入,就应该把他们的收入算进去。(7)问卷中的总体应与其他数据中的总体相一致,不能不一致和混淆。(8)父母离异的,调查表应填写父母双方的姓名。3.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身份证已过期的,可以用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父母身份证号码)加盖派出所鲜章代替。(2)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双方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与实际抚养不一致的,应在相应文书中注明。(3)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应在贫困证明中注明死者,由派出所出具加盖新鲜印章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xxx(借款学生姓名)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4.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要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的印章。(学生处办理)5.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个证人一个是学校老师,一个是学校同学。6.18岁以下的学生银行不放贷。7.就业证和低担保不是申请贷款的必备材料,但如果提供以上材料,申请贷款就比较容易。8.对于已经办理信用卡的学生,除非满足以下条件,否则银行不会放款:信用卡发卡银行出具“无需收入证明,无需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有误”的证明。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10.所有材料不得传真。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色印章。备注:1。所有材料都需要A4纸,不是A4纸的材料可以粘贴在A4纸上。2.每一份都要清晰。3.字迹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4.每种材料上的密封必须清晰。5.所有的形式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
对于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和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有多少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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