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有效期限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处委托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处委托书的具体有效期主要由委托人来决定。若委托书中有明确的办理期限,委托书的有效期以规定的时限为标准;若委托书中仅有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书期限以委托事项办完为止;若委托书中既无委托期限也无委托事项的,委托书长期有效。
卖房公证委托书有没有有效期?有的话多久
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委托期限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多久时间。如果不设定的话,该委托公证一直有效。
原则上委托书公证文书没有时效问题。只要公证没有依法撤销,它就是有效的。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是随着被公证的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
当事人在申请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一般会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委托期限和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书的内容是必须有委托期限的,过了期限,委托失效。同时,公证员都会询问委托人具体的委托期限长短,一般情况先公证员会建议委托人设定一个具体的委托期限,否则,该委托书一直有效。
扩展资料: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书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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