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这么严重!还不清楚亏大了!
; 大家都知道,助学贷款是国家针对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实施的一项福利性政策,等学生们毕业之后才开始还,而且在校期间是免息的,如果不还会上征信、收罚息等,很多学生不理解,为什么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这么严重,今天就来简单说一下。
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这么严重!
1、上征信:和其它贷款性质一样,助学贷款一样是要上征信的,如果逾期不还,在个人征信报告上面就会有体现,而这个记录会一直伴随,说不定会影响以后毕业找工作。
2、纳入学历系统:现在去单位上班,公司都会要求提供学籍网证明,里面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个人信息以及学业情况,据说助学贷款不还,在学历系统里面能够查到记录。
3、罚息:虽说助学贷款在校免息,但是逾期还照样收取滞纳金,根据客户的逾期金额以及逾期天数进行计算,大概是基本利率的倍。
4、法律责任:逾期不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更何况还是银行的钱,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逾期、骗取贷款,说不定还要因此负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助学贷款不还可能会造成的后果,觉得助学贷款本来就是补助性的福利政策,已经非常优惠了,而且金额加起来并不多,对于已经毕业的客户来讲,分期来还并没有很大压力,况且这是本人应该履行的义务,还是不要因小失大,刚刚毕业就背上了“信用不良”的污点。
不还助学贷款会有什么后果?
; 上大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如今毕业了,工作了,要贷款买房,要办信用卡,才发现已经有了不良信用。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很多曾经申请贷款的学生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逾期没有还利息的学生,很多都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预期年化利率按基准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助学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借、还款信息全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库,只要欠款的学生毕业后在银行开工资账户,他的信用信息就会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留下记录。同时,个人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后从银行贷款买房等方面都会有麻烦。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大学生助学贷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助学贷款未还清即借款人发生了逾期现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助学贷款
不还助学贷款会有什么后果???
不偿还助学贷款的话,将记入个人信用诚信系统,不良记录将可能使毕业生在申请房贷、办理信用卡时遇到麻烦。而且如果长期拖欠,严重者贷款逾期不还被告上法庭。
以卢氏县为例,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寒门学子完成学业的重要支持,解了许多家庭贫困学子的燃眉之急,在困境中圆了大学梦。然而,部分大学生毕业后贷款到期拖延不还,导致大学生毕业面临诚信危机。
卢氏县法院就强制执行一起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未还案,被执行人王成(化名)13年前申请助学贷款4000元,大学毕业后贷款到期逾期不还被告上法庭,后被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扣划其存款8500元。
2002年11月,王成考取了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一所大学,因父母均为农民,家境贫困,与农行郑州某支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某支行向王成提供国家助学贷款4000元,用于其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
借款期限自2002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年利率为5.58%,借款本金采用分期归还的还款方式,从毕业次月起按半年归还本金,每期还款2000元;对应付未付利息按规定计收复利,但在校期间欠缴的利息不计复利。
合同签订后,银行方按约将借款4000元给付王成,解决了王成上学的燃眉之急。然而,王成大学毕业贷款到期后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2009年6月23日,王成被农行郑州某支行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审理中,王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成借款后未能按约归还借款本息,对纠纷应负全部责任。郑州金水区法院判决王成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996.47元,于判决生下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被告王成负担。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成拒不履行,农行郑州某支行2010年9月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王成户口所在地在三门峡市卢氏县,金水区法院委托卢氏县法院对王成强制执行。卢氏县法院接受委托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王成户口所在地,但及其家人均“下落不明”。
案件一度搁浅。然而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直到执行法官经过查询被执行人王成的银行账号,查到了王成有一笔存款,执行法官迅速赶到郑州,将该笔存款冻结,并将其中的8500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受损害的不仅有银行的资金,还有学生个人的信用、社会各界的温暖关爱以及良好的助学机制。拒不偿还助学贷款将留下“信用污点”,因为助学贷款还款情况将记入个人信用诚信系统。
银行有可能将其违约行为录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不良记录将可能使毕业生在申请房贷、办理信用卡时遇到麻烦,该学生毕业后无论到哪里工作,购车、购房贷款都可能被银行拒之门外。如果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能力有限无法还款,也应及时与银行联系,申请延期还款。
参考资料来源:三门峡市人民中级法院-助学贷款逾期未还被强制执行 大学生诚信
对于助学贷款不还款的事例简短和助学贷款不还款的事例简短一点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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