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什么意思?
问题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什么意思 土地整理储备: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提前把原先的非建设用地,通过征收方式变成国有建设用地性质,而储存起来的用地指标。一般是由集体农用地、耕地等用地征收后,办理初级用地手续,储存在 *** 手中的用地。用地单位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时,可以从储备的土地库中直接使用,避免了征地、拆迁、办理手续等流程,便于直接使用。
这个机构就是帮 *** 完成建设用地指标储备的单位,他们有的负责征地,拆迁的谈判鸡办理用地手续,把生地变成熟地,可以给建设单位直接使用或者招拍挂后使用。
问题二:土地储备投资的概念是什么?为什么叫储备投资呢? 这个土地储备投资集中于传统房地产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即通过研究重点城市发展沿线的土地,以极低的价格买入生地,进行概念规划确保土地价值最大化,与 *** 沟通进行土地发展流程审批确定土地未来的商业用途,持有土地等待在有利的市场条件下将土地出售给包括机构投资者,企业及个人房地产开发者或者 *** ,实现离场,从而令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早期投资者一次性获得连本带利的投资回报。据我所知这个概念最早是北美土地投资服|务中心提出的。
问题三:什么是土地收储,目的是什么?谢谢! 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 *** 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都需要相关的制度予以相应的完善和匹配。否则,这个新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的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渐显现出来。
土地收储制度也同样面临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当前我国的经济环境、土地制度和房地产开发制度的安排下,这些问题正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并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
首先,土地收储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由于土地收储制度最为重要的特征,就是要由地方 *** 高度垄断土地的一级市场。实践证明,当一个地方的土地一级市场被高度垄断的情况下,土地价格就极有可能出现飞速上涨。特别是当收储还来不及供的时候,地价的飙升已成为必然。因为,在土地一级市场被高度垄断的前提下,当土地供应量不足时,带来的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地价的上涨。地价上涨,房价必然随之上涨。当然,这种房价的上涨是建立在市场存在需求的前提之下。
其次,土地收储成为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由于在土地收储过程中,需要动用大量的资金,而这种资金如果单纯依靠有限的财政资金是不现实。再加上,当前我国的金融产品极其单一,土地银行、土地债券、土地信托等新型的金融产品至今仍待字闰中。于是在地方 *** 及其财政背书的情况下,土地收储机构往往大量利用银行的授信贷款、抵押贷款等各种渠道的信贷资金收储土地。而这些资金在土地市场活跃向好的情况下,风险不易显现。而当土地市场疲软之时,极易因所收储的土地无法变现而导致金融风险的集中暴发。
第三,土地收储成为破坏社会公平的反面典型。所谓的土地收储,其所收储的土地无非有几种来源,一种是征收农民的土地再行出让,一种是征收原行政划拨的土地再行出让,还有一种是征收原出让的土地再行出让。由于目前土地收储机构是代表 *** 统筹征地事宜,而且征收的标准并非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操作的,因此,在征收过程中,由于低价征收,高价售出,用公权力剥夺了原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收储制度的合理性备受置疑。
第四,土地收储成为地方 *** 对抗中央调控的重要工具。通过土地收储,地方 *** 掌握了大量的土地资产。对于地方 *** 来说,土地不仅是财政权力,而且也是货币权力。由于批出的土地几乎立即就可以用作从银行抵押贷款,所以,土地权力实际上就演变成了地方 *** 的某种货币发行权力。土地由财政而货币,实际上标志着地方 *** 从中央 *** 手上重新夺回了两项最主要的权力,因而也重新取得了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主动权。至此,朱g基在1990年代中期以个人政治威信为赌注所取得的所谓宏观调控成果流失大半。
第五,土地收储成为地方 *** 追求政绩GDP的最好帮凶。由于相对于其它实业和产业而言,地方 *** 的卖地收入可以更直接、更便捷、更快地拉动当地GDP的增长。特别是作为号称“经济寒暑表”的地产业,对地方GDP增长的贡献更是立杆见影。但是由于卖地、房地产业均是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因此,过分依赖于所谓的土地财政,就会使国家极易陷入过分依赖房地产业的境地,从而陷入经济发展的“东南亚模式”。而这种的经济发展模式已被东南亚金融危机证明是一种失败的经济发展模式。
第六,土地收储为开发商大面积圈地提供了捷径。由于实行土地收储制度之后,使得以前被国家叫停的所谓预征成为一种可能。特别是当银行介入之后......
问题四:什么是土地收储,目的是什么 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 *** 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一种制度的变迁,都需要相关的制度予以相应的完善和匹配。否则,这个新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的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渐显现出来。
问题五:什么是土地储备中心 15分 土地储备中心是市 *** 直属编制的事业单位,其职能是:
从事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续,代表 *** 持有收购储郸的存量土地,组织储备土地地面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管线迁移、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经营城市土地资产,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等。
问题六:什么叫做土地储备,它有什么作用? 土地储备看从那个角度说了,如果是 *** 的土地储备,是 *** 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及便于管理的一种方式,实际上也是地方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 *** 以低价从农民手中征用或从城市土地使用权人那里征购,进行基准地价调整后,随行就势加价转让或出入出去获得差价。如果是开发商的土地储备,则是通过协议转让,招标、拍卖等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开发的时机,某些地没有当即开发即可称之为作为今后的储备开发用地。
问题七:土地收储怎么简单理解 M看b进我头相t
国家征收土地,如果有贷款,银行会直接扣除吗?
国家征收土地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征地款银行没有权限扣除;如果征地款到了银行账户,且贷款有本金逾期未还或欠息,银行就能扣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在全国综合信贷计划之内,由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开办指定用途的专项贷款。为了加强专项贷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贷款种类与用途第二条 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主要用于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县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的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根据地方经济开发总体规划,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建设项目。第四条 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根据国家计委批准动用国家结存外汇的专项用汇、沿海港口城市和地方扩权用汇,在人民银行下达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内,主要用于指定项目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第五条 十四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开发规划,重点用于经济开发区资源、引进和发展新技术等开发性建设项目。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有偿还贷款能力的经济实体,只要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项目,其资金不足时,可填写专项贷款申请书(略)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有权批准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包括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略),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并纳入当年全国或分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具备开工条件。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手续齐全,施工力量、材料、设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靠。
3.贷款项目投产后原材料有来源,能源供应有保障,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花钱少、见效快、收益大、创汇率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要求。
4.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落实了自筹资金和投产后所需最低铺底流动资金。
5.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必须落实,凡用税前利润、减免税收或应解缴有关部门的其它收入归还贷款本息的,必须取得税务或有关部门鉴证同意。
6.有相应的资金作贷款抵押或有相应经济能力的法人对贷款作担保。第四章 贷款期限和利率第七条 专项贷款的期限,自贷款之日起至还清本息止,一般为1至3年,少数的4至5年,个别建设周期长,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最长不得超过七年。第八条 专项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十四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用于技术改造的,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息,用于流动资金的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第九条 计息方法。自贷款之日起,基本建设贷款按年结息和收息。技术改造贷款按季结息和收息。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无收入来源的,经批准可以缓期收息。但应收未收的利息,要计收复利。
如遇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息办法计收利息。第五章 贷款审定、发放和收回第十条 各地人民银行必须在上级行下达的专项贷款计划内,按照信贷政策和信贷原则,突出重点,认真审查和批准贷款。第十一条 贷款项目一般可以采取三种方式审定:
第一种 由人民银行审查定项。根据有关部门和地、市上报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经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筛选,指定有关人民银行分支行进行审查评估。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简称省、区、市分行,下同)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委托专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下同)发放。
第二种 委托专业银行审查定项。根据有关部门和地、市上报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项目,经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筛选,委托有关专业银行进行审查评估,征得人民银行同意后,由受托行负责定项。
第三种 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共同审查定项。对于少数投资规模较大的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联合贷款项目,由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共同审查评估,按审批权限共同批准。
贷款的审定方式和贷款的发放方式,由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决定。第十二条 贷款项目批准后,受托行或人民银行应根据审批的正式批文和有关文件,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略)。合同副本送当地人民银行。采取上述第一、二种方式审定贷款项目的,委托行与受托行应签订委托协议书(略)。
银行贷款能支付征地款吗
银行贷款能支付征地款。
一些银行兴办了这种工程项目贷款业务。这种业务与各种传统的融资业务有所不同,除了向银行贷款要求的需有项目主办人之外,还需有一个为工程项目而新建。
关于信贷资金征地和信贷资金不得支付土地款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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