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有一套房,贷款早已还清。 现在我们婚后想再买一套,算首套吗?
恭喜你,是首套。
首套房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六、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七、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八、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完的,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还完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及房屋的具体购买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之间针对房屋的性质、权属、份额等进行了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故如果双方之间对于该房屋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了该房屋的权属等相关问题就需要遵循协议的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之间无任何关于房屋的约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可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处理房产,法官在处理房产时还会考虑出资、贡献、妇女儿童利益等相关问题。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算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这个要视其情况而定:
一、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子,如果其房产证上登记的双方名字,婚后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购房方的个人名字,婚后该房还是属于购房登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界,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该房产自然增值的部分,除有约定的以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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