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贷款转移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银行贷款转移债务需要以下条件: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三、形式要件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所以《民法典》这条规定债务转移的方式还应包括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及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相互或共同达成协议的方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
贷款出来的钱可以转到别人账户上用于买房吗?
贷款出来的钱是不可以转到别人账户上用于买房的,贷款的钱是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来使用的,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其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扩展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参考资料来源:称多县政府——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贷款债权转让合法吗
【法律分析】
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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