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手房贷款新政策2021
·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 2011年2月25日,西安市长陈宝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限购类型 结合以往历次调控西安市政府落实情况和对比近日其它部分城市出台的限购令实施细则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读。本次限购的类型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而公寓、写字楼和商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限购令认家庭不认户口 本次限购中明确指出,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实际执行中,都是按家庭来界定的,例如两代人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超过18岁就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去认定住房情况。 ·限购令并未卡死拥有二套以上住房者继续购房 限购令并未将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的本市居民家庭完全卡死,只是必须先卖一套房,然后才可以再买新房。对于投资、投机型置业者在政策上仍留有空间。 ·拆迁户回迁安置不受套数限制 定位为国际化大都市的西安,8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势在必行,因城市建设住房被拆迁的家庭,选择产权调换住房的,本次限购政策中并无规定,也就是回迁安置的不受套数限制。 ·限购对于西安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西安限购令内容预计短期内楼市成交量会出现一次小幅井喷,仍然具有购买资格的市民很有可能会抓住时机入市。美城机构认为,限购令在限购的同时也释放了一定的“准购”信号,而房价长期不可能大幅下调几乎已经成为了共识,此次限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将加速部分观望购房者的决断。从宏观战略层面来看,此次调控是政府以往“以时间换空间”调控战略的延续:一方面通过限购令等措施改变市场成交结构,缓冲房价涨速,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型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供应结构
稳消费大盘,提振市场信心,西安深夜发布楼市新政
严格调控几年后,西安楼市正式进入政策松绑期。
温红妹 高拯坤/发自北京
为稳住消费大盘、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5月28日深夜,“房价涨幅屡次引领全国”的西安发布楼市新政。
这则《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对于此次通知的发布,上述部门表示是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整,一是西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是在购房方面,落户满一年可以买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照“刚需家庭”对待等内容显示,此次松绑力度相当“重磅”。
通知的发布意味着,严格调控几年后西安楼市正式进入政策松绑期。
西安美城机构认为,本次新政落款为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工作局等四部门,可见多部门联合发力、多方调控下提振楼市信心非常大。不过,客观来看,相较于全国其他城市,西安出台的政策仍然可以称之为“非常克制”,没有搞“大水漫灌”。除此之外,从官方表态中也再次说明,西安房贷利率下行依然还有空间。
5月27日,陕西省省长赵一德在陕西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推进会上指出,要抢抓政策机遇,切实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各项工作,确保稳住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要千方百计提振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依据有关政策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因城施策逐步放开限购限售,加强房地产风险防控,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放松限购、限售,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扩大“刚需家庭”认定范围,西安楼市终于迎来了放松政策。
通知提出,要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促进二手住房流通: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这表明‘限售’放松。”西安美城机构认为,2021年“3·30政策”要求,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去年新政至今仅1年零2个月,在此时间段之间购买的房子在两次政策调整中并未受影响,所以,“满5”调回原始的“满二满三”,对市场影响不大。但长远来看,一定程度上刺激改善需求,加速二手房市场流动速度,加速存量房流通。有利于刺激一部分购房者的置换需求。
通知同时强化住房金融支持,西安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政策,如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障在陕院士居住,以及经市委人才办确认的A、B、C类人才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予以优先保障,具体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另外,此次新政终于解决了一直被质疑的单身不是刚需的问题。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需满足无婚姻记录、西安市名下无房、购房前48个月没有住房转让记录、具备房票,可以认定为“刚需家庭”。除此之外,只要是符合限购条件的二胎及以上家庭,也可以认定为“刚需家庭”。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析师珊瑚认为,在西安出台二手房指导价之后,加之之前政策规定满5年才能交易的限制,所以二手房成交市场也是断崖式下跌,同时行业从业者也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艰难。因此此次新政,无论是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还是二手房交易的放松,一定会激活市场上二手房源量,加速市场流通,从而刺激市场需求爆发。
5月28日22时40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印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并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领涨全国的西安楼市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4月西安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5.2%。尽管0.2%的环比上涨比3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但西安楼市房价仍处在上涨通道中。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西安楼市推盘节奏明显加快,甚至出现了数个“千人摇”“万人摇”楼盘。
“个别核心区域楼盘热销并不具有普遍性。”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西安楼市正处于调整通道,市场信心依然不足,弥漫着焦虑气氛,楼市整体复苏仍需时日。
据住在西安统计,4月西安共有14个项目2723套房源意向登记,近7万组家庭登记,诞生了2个“万人摇”项目。不过除了华润置地未来城市(4.67万组登记)、中国铁建·万科翡翠国际(1.8万组登记)两个倒挂明显的“红盘”,4月仅有不足4000组家庭登记,这也意味着4月份的西安楼市供应量少、大多数项目的登记量也较少。统计数据显示,4月西安商品住宅供应量约55.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1年西安实现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约1572万平方米,低于近几年平均水平;房价排名虽高,但涨幅收窄,整体趋于平缓。到了今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西安楼市推盘节奏明显加快,前两个月西安限购区域共有26个楼盘7983套房源入市登记,房源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4%;超过5.9万个家庭登记摇号。
与此同时,西安核心区域一二手房价格倒挂严重。据有关机构统计,近期西安出现了5个“千人摇”楼盘,1个“万人摇”楼盘,如位于高新区核心地段的天地源·丹轩坊项目,备案价2.6万元/平方米,但该项目二手房价格却炒到了5.7万元/平方米,最终出现了数万人摇360余套房子的情况。
“目前西安楼市处于调整通道。”中指研究院西安分院研究总监支家骏分析称,一方面去年西安两次收紧调控,涉及扩大限购范围、延长二手房转让时间、公布部分小区二手房参考价等,这使得投资端需求预期下降;另一方面去年年底西安因疫情封城,整体经济受到影响,双重因素叠加促使楼市调整出现。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西安楼市逐步走出了供不应求的上行周期,逐渐向总量供大于求、城市内部分化阶段发展,这种态势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支家骏表示。
不过,随着近期疫情得到控制及市场好转,西安楼市正走出低迷行情。2022年1~5月(数据截至5月22日),西安市新开盘项目共计58个,其中开盘即售罄项目共24个,整体占比41%。
原标题:《稳消费大盘,提振市场信心,西安深夜发布楼市新政丨焦点》
购房知识:陕西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
一、陕西省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认可省中心的担保方式(抵押+阶段性担保)。组合贷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四)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单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2.核定借款申请人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
3.首付比例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3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55%。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60%。
(3)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目前为不低于3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建造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后5年。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2.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三)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5年)年利率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3.25%。办理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组合贷中商业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内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变动。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应一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三)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
(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非本中心缴存的,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近12个月内缴存明细(配偶工作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且收入参与还款,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符合条件的工资流水)。
(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印章(1.6x1.6cm正楷方章)。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的征信报告。
(八)购买二手房还须提供:1.《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2.《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首付款入账凭证》;3.所购房屋产权证明;4.省中心无偿提供的房屋价格询价单或省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九)组合贷还须提供商业银行所认可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包括:
(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内以每月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也称利随本清方式,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三)住房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借款人可随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其中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限3次。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期限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或“月还款金额不变自动缩短还款期限”任意一种方式。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四)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组合贷款。提前部分偿还时,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比例分别偿还。
个人住房贷款以1万元为例月偿还本息测算表附后。
五、贷款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一)咨询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省中心受托经办银行(受托经办银行地址、电话等可在省中心网站查看)咨询办理程序,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受理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中心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公司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放款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六、注意事项
(一)为了保证借款申请人早日获得贷款和使用贷款资金,缩短审核时间,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二)申请借款金额和期限时,在符合贷款政策的前提下,要考虑自身的还款承受能力,要求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且偿还借款本息及家庭负债后的生活费每月不得低于1500元,以保证还款后不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三)未办理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的二手房贷款,受托银行收到担保方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单》后,需将借款划入担保方指定的账户,由担保方根据相关协议支付房款,不得将借款转入第三方账户。
(四)单位职工团住房、职工集资建房等批量办理个人购房借款的,单位可直接与省中心资金部联系,我们将与承办银行提供上门服务。
(五)个人住房借款事项的具体规定,可查阅省中心网站公积金贷款业务专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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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贷最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商业贷款
1.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存量房贷款政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西安存量房贷款政策最新、西安存量房贷款政策的信息您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查找阅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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