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贷多少
中行有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限额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3人(含)以上合伙经营的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如有贷款需求,建议联系当地网点详细咨询。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大学生创业贷款最多给5万。对某些特殊贷款项目,贷款期限在国家规定两年的基础上可延长至4年。符合国家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规定的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前两年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后两年由区级财政贴息;非贴息项目的贷款利息,在贷款期限内由区级财政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给予贴息。各地区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市财政按照60%给予补助,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银行贷大学生创业贷款就好了。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怎么还?
1、支付宝还款
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POS机还款
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扩展资料: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还款指南
大学生贷款利息怎么算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大学生贷款有两种贷款可以选择:
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现在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大学生就有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
1、由国家开发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由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你是新生,建议你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贷款。今年生源地贷款方式有所变动,就是实行网上注册和申请,下面是我收集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生在线注册与申请(学生操作)
1、使用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前,请在系统首页的右侧登录框处,点击:“3.学生用户系统使用手册”,仔细阅读以后再进行注册登录申请。
2、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登陆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在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贷款申请。
3、第一次申请办理贷款的考生必须注册,点击注册按钮——所有的空格全部填,完成注册——输入你设置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浏览个人系统,认真查阅办理贷款流程——进行贷款申请——填报资料——提交申请。
4、已经成功办理过贷款的考生——选择第2项身份号码登陆——登陆名:身份证号码、密码:8位的出生年月日——登陆系统——修改密码——浏览个人系统,认真查阅办理贷款流程——进行贷款申请——填报资料——提交申请。
5、特别提示:要务必保存好个人登录名和密码,不要搞丢,不能补办。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业务时,在注册前必须先取得录取通知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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