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贷款额度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其中,月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借款人贷款时确定的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州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
110万元。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高可以申请贷款额度为110万元。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多温州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依据《温州市住所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请求公积金贷款应该满足在的条件:
(1)请求借款前,个人及其地点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请求住所公积金贷款。职工地点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现已按照规则补缴并从头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证件。
(3)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请求时效:购买新建住所的,从签定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收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以内。
扩展资料:
请求温州公积金贷款需求预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爱人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及爱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婚姻状况的合法证明(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交结婚证;借款人未婚的由户口地点辖区的民政部分出具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购买商品住所、经济适用住所的,提交房管部分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首付款收据;
(5)购买二手房的,提交合法的生意契约合同和房产生意契税收据及生意房产的产权证;
参考资料: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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