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大额贷款
做好大额贷款必须要做好防范风险:
一、加强信贷岗位人员的管理,是防范大额贷款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农村信用社贷款规模的迅猛扩张,大额贷款客户的增多,贷款风险防范工作已成为农信社业务经营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大额贷款的管理更应该科学化,应以风险防范为工作重点。我认为信贷从业人员必须是精兵强将,热爱并精通信贷业务,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高素质专业化人员。一是要合理配置信贷人员,建立激励机制。配备人员时要选择那些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工作勤奋、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人员,改革那种干不了内勤干信贷,不良人员管不良贷款的现象;二是明确信贷人员职责,实行责、权、利等级化管理,用机制激励人,用措施约束人,以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在信贷人员管理上做到即稳又动,实行竞聘上岗,定期岗位交流,防止信贷人员对一个贷户管理久了,凭印象、凭感觉、凭人情发放贷款造成风险。四是加强信贷人员道德风险的控制,经常性的开展思想、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也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一环。
二、加强贷款集约化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
贷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知识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当前信息瞬夕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给我们提出各种挑战,摆在我们面前的不仅需要有一支思维敏捷、行动迅速、扎实肯干的信贷队伍,还需要有一个信息准而快、综合分析能力强的管理队伍,还需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信贷制约机制。增强信贷管理和决策科学化是精细化管理贷款,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落后的管理体制和制约机制,已跟不上信合事业发展的步伐和要求。因此,加强贷款各时期的管理,规范贷款贷前、贷时、贷后的一系列行为应做为预防信贷风险的重中之重来抓。搞好此项工作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贷前调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在发放贷款前首先要调查借款人是否符合借款主题资格,还要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具体办理时应注意:
(1)借款人经营环境变化形成风险。在调查、审查贷款时,往往过分注重借款人的信用履约情况,即到期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而忽视借款人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或产品市场前景的预测。缺乏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真实认真的评估,导致贷款出现风险。借款人对信用社承诺的信用只是一种静态的结论或记录,它是在以往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下形成的,而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市场前景则是瞬息万变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市场稍微变化都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此外,企业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销售状况、资金回笼速度都会影响信贷资金的安全, 形成风险.
(2)预测国家政策调整变动形成风险。目前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发展速度都有巨大的影响力。国家政策的变动,可能使借款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取得可观的效益。也可能使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内被迫停产陷入困境,资不抵债,破产倒闭。这些动态风险也必须慎重考虑。
2、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信贷工作者培训,增强对各类性质的企业财务分析能力,不能简单的看对应关系、算比率,要通过培训,使信贷人员对客户情况有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3、落实贷款担保,转嫁贷款风险。在调查审查贷款时,还要落实好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情况,应当对担保人的代偿能力及所提供的抵、质押物权进行可行性论证。
4、贷款发放后要及时进行贷后检查,对贷后检查不要流于形式,要有高度责任心,要从繁琐的各种信贷表格和基础工作中解脱出来,不能局限于一月一次,必要时可渗透到企业的产、供、销各个环节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时刻关注贷款风险。
5、加强贷后管理,建立相应约束机制,明确信贷人员岗位责任,使责、权、利有效结合,预防重放轻管,重放轻收及对贷款跟踪检查力度不足,有章不循, 违章不纠使贷款形成风险.
银行信贷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信贷管理有以下五点目标:
1、集中信贷审批权,资金向大中城市汇集,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据调查,国有金融机构县级行一般无贷款审批权,地市级分行根据其经营管理水平、效益指标、不良贷款比例及所在地区经济状况,被授予不同的权限。
2、贷款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倾斜,信贷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调查发现,国有商业银行退出的行业是供销社、农资公司和一些中小企业等,而投向信息产业、交通、能源、纺织、高新技术产业及学校医院等。
3、建立综合信用评级制度,增强授信工作的科学性。各国有商业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设置不同的偿债能力、财务效益、资金营运和发展能力等指标,每个指标下设若干量化指标或非量化评价指标,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增加了授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
4、建立“绿色通道”,区别对待“好”、“坏企业”。各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巩固和重塑银企关系,根据银行业的“2-8”规律,为优质黄金户建立了“绿色通道”,提供 24小时“随到随办”的优质服务;且对优质黄金客户进行公开授信,从而在信贷资金配置上形成“好企业驱逐坏企业”的良好趋势。
5、完善信贷决策机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各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将调查、审批、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行分解,建立起各层次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由贷款审查委员成员对每笔贷款提出意见记录在案,作为贷款出现风险后应承担责任的凭证,并明确了贷款业务流程各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扩展资料:
信贷管理措施如下:
1、加强动态监测。省联社将尽快开发信贷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对单户余额5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进行动态监测,切实防范大额贷款风险。
2、坚持定期检查。省联社将坚持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信贷专项检查;安排和督促各市州办事处每半年开展一次信贷专项检查;督促县级联社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贷专项检查。通过加大贷款检查频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3、完善风险提示。省联社对风险提示的额度、时间、操作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对风险提示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题贷款的风险提示,进一步发挥风险提示的效力。
4、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明细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贷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贷款管理尽职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贷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信用风险暴露,包括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第五条 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均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并表和未并表的大额风险暴露。
并表范围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一致。并表风险暴露为银行集团内各成员对客户的风险暴露简单相加。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防控大额风险。第二章 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第七条 商业银行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非同业单一客户包括主权实体、中央银行、公共部门实体、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匿名客户等。匿名客户是指在无法识别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情况下设置的虚拟交易对手。第八条 商业银行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
非同业关联客户包括非同业集团客户、经济依存客户。第九条 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第十条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对另一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
商业银行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后,对其他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暴露应在12个月内达到上述监管要求。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对单一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非清算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单一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非清算风险暴露均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下列交易主体的风险暴露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
(一)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
(二)评级AA-(含)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三)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四)其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可以豁免的交易主体。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持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行的债券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对政策性银行的非次级债权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第三章 风险暴露计算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风险暴露包括:
(一)因各项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等表内授信形成的一般风险暴露;
(二)因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形成的特定风险暴露;
(三)因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账簿风险暴露;
(四)因场外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五)因担保、承诺等表外项目形成的潜在风险暴露;
(六)其他风险暴露,指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除上述风险暴露外,信用风险仍由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暴露。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计算一般风险暴露。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形成的特定风险暴露。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计算交易账簿风险暴露。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资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场外衍生工具和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照一般风险暴露的处理方式计算潜在风险暴露。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中央交易对手清算风险暴露:
(一)衍生工具交易和证券融资交易按照《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有关规定计算风险暴露;
(二)非单独管理的初始保证金、预付的违约基金以及股权按照名义金额计算风险暴露;
(三)单独管理的初始保证金以及未付的违约基金不计算风险暴露。
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非清算风险暴露为对中央交易对手全部风险暴露减去清算风险暴露。
大额贷款风险排查,大额贷款有风险吗?
; 现如今很多人经济上遇到困难时都会选择贷款,特别出现大量资金问题,大额贷款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大额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大额贷款都有哪些风险?怎么防控呢?
首先来看下大额贷款存在哪些风险问题。
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贷款发放未严格执行信贷发放操作程序,贷款发放把关不严。一般借款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贷款意向,再向下逐级办理,致使基层信用社信贷人员错误认为既然上级已经有贷款意向。这种逆程序操作使相当一部分信贷管理人员淡薄了风险意识,甚至会出现第一手调查材料就存在虚假、谎报、瞒报等不真实反映的瑕疵行为。
贷款管理不严、内控制度乏力
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分析不准,重视不够,只片面注重第二还款来源,疏于贷后管理,重放轻收轻管理思想严重。
在选择大额贷款的时候,一定要走正当途径,选择大型的贷款平台,减少风险。
对于大额贷款风险管理目的和大额贷款风险管理目的及意义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