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法院会怎么处理
1、离婚时,按揭的房屋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房屋未取得完整的产权,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二、离婚房子归谁就由谁还贷吗
(一)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二)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三)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四)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按揭的房屋房贷还不还清的,房屋未取得完整的产权,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向法院起诉。
夫妻贷款买房已交首付贷款还没下来就离婚了可以退房吗?
夫妻贷款买房已交首付,贷款还没下来,就离婚了不可以退房,既然交首付,说明签订购房合同,大家买卖成交,不得反违,与贷款没下来和离婚无法,也就是说不可以退房,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买了套房子,房贷没还完,房产证没拿到手,现在要离婚,该怎么办手续
方法如下:
1、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进行离婚析产。需要原夫妻双方到场,提交的资料有: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2、如果原夫妻双方已办理过该房屋的所有权证,目前该房屋还属于抵押状态,则需要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否则无论是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
3、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就算对方没有为贷款人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5、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间共同房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还是要办理至两个人的名下,等到出证之后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后凭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离婚分割登记。
扩展资料:
据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处置婚前财产,可以办理夫妻间赠与,该赠与是免税的。如果夫妻已经离婚完毕,又不属于直系亲属关系,可以按房屋买卖办理更划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结婚容易离婚也容易?没还完房贷就离婚可麻烦啦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离婚后贷款房能变更产权吗?还清全部本息后方可办理
夫妻贷款买房期间还没有办完贷款手续,突然离婚了,该怎么办?
您好,关于突然离婚,您和对方针对房屋可以先协商确定房屋归属,贷款偿还情况以及折价款给付情况。如果无法协商,对于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很可能不会在本案中进行处理,告知可以等房屋产权证下来后另行起诉解决。如果房屋有所有权证,一般房屋判给一方,由房屋现在的总价值扣除贷款后,给付对方一半的折价款。当然,房屋的剩余贷款由支付折价款一方独自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首先您和对方对于该房屋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因为房屋归属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在诉讼中对于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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