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之质押贷款
; 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作为质物的动产或权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
以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90%;以动产、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业承兑汇票、仓单、提单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质押贷款申请程序与条件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货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合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发展商帐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条件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质押贷款种类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存货(现货)质押的特点
首先, 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的占有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担保物仓储服务。由仓储公司出具以金融机构为寄存人的进仓单,并交付金融机构,此时金融机构并不直接占有担保物,而是通过仓储公司间接对货物进行管领、占有。
其次,金融机构既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对担保物进行实际监管、控制,而是由仓储公司,根据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存货(现货)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约定,对寄存在仓储中心的担保物提供仓储、监管服务。
再次,企业用于担保的货物对其产销供应链运行有很大影响,为了保证企业顺利还款,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款人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允许企业在监管期间提取或更换货物,仓储公司必须要能够协调好金融机构监管需要以及借款人的产销活动。因此,存货(现货)质押的担保物具有变动性。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 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至少涉及借款人、贷款人及提供质物监管与仓储服务的第三方三个主体,其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存货(现货)质押合同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确定。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程序
由于存货(现货)质押贷款业务涉及到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其次,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开立专用存货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存货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申请。
再其次,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存货(现货)质押合同,按照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最后,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购货质押贷款
买家购货资金不够,向金融机构申请以购买的商品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监管仓作为第三方承担货物监管职责。在卖家货物入仓,金融机构会贷款给买家支付卖家部分货款,提货、换货也和存货(现货)质押相同。
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作为最为普遍使用的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为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存单质押贷款是预期年化利率最低、手续最为简便、办理速度最快的贷款方式。
存单质押贷款看似简单,但若要达到最佳的使用状态,也有技巧可言。从该种贷款的特性来看,活用存单质押贷款必须注意如下3个方面。
质押贷款条件与预期年化利率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质押贷款风险防范
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二是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三是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四是办理质押登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五是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六是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如付款单位出现重大变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单位未按时付款,销售企业怠于行使到期权力;贷款未按用途使用等情况预警。信贷员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向应收账款欠款企业核实应收账款余额工作。
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银行按照国家政策,本着安全、有利、服务的原则,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设工程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提供贷款,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企业),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贷款条件的,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第四条 中国银行办理贷款,必须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并加强贷款管理。第五条 中国银行对企业办理下列贷款:
一、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技术、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贷款方式分为:
(一)中短期贷款;
(二)买方信贷;
(三)银行贷款;
(四)项目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 用于企业在商品生产、 商品流通及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贷款方式分为:
(一)生产储备及营运贷款;
(二)临时贷款;
(三)活存透支。
三、现汇抵押贷款。中国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备用贷款。根据企业申请的特定用途,经中国银行审查同意安排待使用的贷款。第六条 贷款货币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类。本币即人民币;外币包括美元、英镑、日元、港币、联邦德国马克以及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可兑换货币。第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取得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
二、企业注册资本按期如数缴纳,并经依法验资。
三、企业董事会作出借款的决议和出具授权书。
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五、企业有偿还贷款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款、付息保证。第八条 贷款期限的计算,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还清全部本息和费用之日止。第九条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七年,个别特殊项目经中国银行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企业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期结束前一年。第十条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十一条 人民币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国营企业贷款利率执行。
外币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综合利率执行;也可以由借贷双方根据国际市场利率协商确定。使用外国买方信贷和其他信贷的利率,以其协议利率为基础加一定利差确定利率。第十二条 人民币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息期和计息办法执行;外币贷款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计息期和计息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企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提出借款申请书,并根据所需借款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
二、中国银行对企业的借款申请书及提供的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查评估,经审核同意后,借贷双方协商签订借款合同。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和用途使用贷款。第十五条 企业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中国银行认为需要担保的,必须提供经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第十六条 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以下担保:
一、信用担保。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由资信可靠、有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出具的保证偿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二、抵押担保。 由企业将其财产和权益抵押给银行, 做为偿付中国银行贷款本息的保证。下列各项可以抵押:
(一)房产、机器设备;
(二)库存的适销商品;
(三)外币存款或者存单;
(四)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及票据;
(五)股权及其他可转让的权益。第十七条 抵押担保贷款,企业须与中国银行签署抵押文件。抵押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抵押物须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足额保险。
中国银行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供信用加抵押担保。第十八条 企业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第十九条 企业在纳税之后的净现金收入,应当首先偿还固定资产贷款。第二十条 对不遵守借款合同规定的企业,中国银行有权根据借款合同,视违约情节,采取以下措施以维护权益:
一、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二、停止发放贷款;
三、提前收回贷款;
四、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货币掉期的含义
问题1:什么是货币掉期?
问题2:货币掉期是什么意思?
货币掉期又称货币互换。假设央行用50亿美元从商业银行手中“换入”约400亿元人民币。而在一年到期以后,央行再按照事先确定的货币掉期价格用人民币从商业银行手中回购50亿美元。
为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配合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进程,满足国内经济主体汇率避险服务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继1997年率先在中国银行试点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后,于2005年8月份,又适时地推出了人民币货币掉期业务,为国内企业管理人民币汇率风险提供了又一个有力的金融工具。
所谓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交易形式。更为准确他说,掉期交易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等价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Flow)的交易。较为常见的是利率掉期交易和货币掉期交易。利率掉期交易,是指同种货币资金的不同种类利率之间的交换交易,一般不伴随本金交换。货币掉期文易,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交换交易,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两种货币资金的本金交换。
本次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对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币的货币掉期交易,并不涉及利率掉期。在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中,境内机构与银行有两次一前一后不同日期、方向相反的本外币交易。在前一次交易中,境内机构用外汇按照相应汇率从银行换入人民币,在后一次交易中,该机构再用人民币按照约定汇率从银行换回外汇,上述交易也可以反向操作。
该业务的放开,对于便利国内经济主体的汇率风险管理,扩大银行的服务范围,培育国内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均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在国际结算业务中的适用性分析
人民币汇率在去年7月21日一次性升值2.1%,远远低于预计的5%,诸多国内外分析家断言:人民币还有进一步的升值空间。7月份以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人民币汇率一路上行,也基本验证了这一判断。另外从国内经济发展、国际收支等角度分析,人民币汇率升值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么一种市场条件下,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
1、企业外汇收入与支出在时间上存在不匹配,尤其是支出在前收入在后,如进料加工复出口型外贸企业,这类企业可以利用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来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
在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推出以前,企业需在外汇支出时向银行购汇,在发生外汇收入时向银行结汇,但是由于收支时间上的不一致,企业将面临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如果企业与银行进行一笔先买入外币卖出人民币再卖出外币买入人民币的货币掉期交易,不单可以按照当时汇价从银行取得付汇资金,而且还能在发生收汇的时候以固定的汇率向银行结汇,轻松弥补时间缺口,实现防范汇率风险的目的。当然,该类型企业远期收汇也可以通过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来实现汇率风险防范。
2、企业资金流入与流出存在币种上的不匹配。如一些有外汇收入(尤其是非美元货币收入)的外贸企业,在收到外汇收入后,该外币汇率出现大幅贬值,此时企业一般不愿意结汇,但是企业急需人民币资金支付货款。企业预计,三个月后,该货币汇率将有较大幅度的反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1)强行结汇;
(2)向银行申请三个月外汇质押的人民币贷款;
(3)与银行开展即期对三个月远期的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交易约定,企业先将外汇卖给银行,换入人民币,三个月后,以约定汇率用人民币换回外汇。
分析这三种方案:采用第一种方案企业将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采用第二种方案,企业可以保留外汇头寸,等待更好的结汇时机,同时也可以满足人民币资金需求,但是企业不得不支付较高的贷款成本;采用第三种方案,企业既可以保留外汇,等待结汇时机,而且相对第二种方案,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从这里可以看出,人民币货币掉期业务是汇率风险管理的理想工具。
3、调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企业防范人民币汇率风险,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银行与企业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交割日)买入或卖出外币的一种业务,该业务交割日比较固定,虽然银行允许企业展期交割,但是不允许提前交割。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交割日的调整。
如某企业6个月后有300万美元的货款到帐,为防范人民币升值风险,该企业与银行办理了6个月的远期结汇业务。5个月后,由于某些原因,该笔美元货款提前到帐,此时,企业可以与银行进行一笔即期对一个月远期的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约定企业先以即期汇率将300万美元卖给银行,一个月后,即远期结售汇到期交割时,从银行买入300万美元,完成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事宜。通过这一操作,不仅实现了企业美元货款提前结汇的要求,而且还可以享受由于人民币升水而带来的掉期交易收益,一举两得。
有些时候,人民币货币掉期交易还可以与结构性期权、结构性远期交易等其他衍生产品结合使用,通过对外汇资金流量的管理,不但可以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而且还可以利用某些低息货币的汇率升水,为企业带来丰厚的资金收益。
金融产品的推出与汇率市场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汇率的灵活变化要求市场上有多样的金融衍生工具可供选择,而向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更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本身又会促进汇率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入,国内金融市场将会出现更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用来管理人民币汇率风险,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农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可以质押贷款吗
用农行理财产品办理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理财凭证作质押,从农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理财可质押范围为:低风险、中低风险的封闭式(不可赎回)个人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临近到期日小于15天的不允许申请质押贷款。理财产品的单笔质押贷款最长期限为5年。不论贷款金额是多少,一旦质押贷款申请成功,全部冻结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投资收益)。申请质押贷款时,理财产品期限在两年(含)以下的质押率为90%,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质押率为85%。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关于汇利赢质押人民币贷款和汇利赢质押人民币贷款可靠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