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创业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一、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证件资料主要有:
1、书面申请;
2、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6、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按照自愿申请,先去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填写《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审核表》,资料初审通过后推荐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认定,最终由商业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程序进行。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因此建议先在银行核实个人征信信息无误之后,再通过社区街道申请审核办理。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各类人员创业提供的扶持资金。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期限为2年且免息。
扩展资料
对于提出无息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人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0年12月31日以前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亦可继续使用);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残疾人:需要有残疾证明以及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5、回乡创业农民工: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6、城乡自主创业妇女: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诚信证明;
7、合伙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妇女创业,如何申请创业免息贷款!
湖北省红安县农民创业有什么政策
1、充分发挥政策帮扶力量。充分发挥县政府制定的“1+12”政策支撑体系帮扶力量。“1”即:《红安县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12”包括资金整合、工业扶贫、光伏扶贫、农业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等12个具体对接政策,按照帮扶户到人的相关政策规定,形成政策支持体系。
2、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通过整合项目、聚合资源、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整合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和部门统筹资金,分别投入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项目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及民生保障事业。出台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3.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对于重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分别由交通、水务、供电、教育、医疗、文化、通信等相关职能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重点贫困村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脱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4.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力量。县财政出资6000万元设立红安县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担保专项基金,金融机构按照专项基金按1:5的比例放大投放贷款。主要用于担保增信、风险补偿。风险担保专项基金由县财政局拨付给主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后由存入金融机构风险基金专用帐户。基金存款利息收入70%补充基金,30%用于扶贫贷款业务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全面建立风险金和保险机制,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做大做强贫困村互助资金互助组织,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扶贫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探索农村“四权”(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权)新型抵押货物等小额贷款、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到村贷款等融资方式。推进农村青年和妇女创业小额保险全覆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人身、财产小额保险。
5.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力量。鼓励市场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其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乡村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建立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贫困村长效发展机制,辐射和带动贫困人口致富。对积极吸纳贫困户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政府从政优惠、项目安排、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与支持,让其在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6.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以市委“双包双建双带双促”(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建好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市场主体带动扶贫产业、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促干部作风转变、促群众增收脱贫)驻村帮扶行动为载体,扎实开展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
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3、从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5、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6、应通过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由各级财政全额贴息。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1、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2、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4、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5、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工创业无息贷款
关于湖北回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和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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