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的房子还能抵押吗
法律分析:保全的房产,不能够去抵押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民法保全后房产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吗?
师回答 房产被保全后不可以抵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我想保全欠债人的房子,但他的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我还能保全吗?保全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可以申请保全,可以申请执行,有权在财产执行完毕前,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_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晌_押人、质押人、留置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最高院在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扩展资料:
案例:财产保全申请人能否优先执行受偿
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杨某、刘某分别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生意失败,无钱归还三人借款及利息。周某、杨某、刘某先后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偿还借款。在起诉前,周某了解到李某有价值约50万元房产一处,于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将李某的房产查封。
判决生效后,周某、杨某、刘某均向法院申请执行。周某以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由,主张对查封房产优先受偿。法院认为本案中,周某不能优先受偿。
享有优先受偿权须有法律明确规定,而与是否财产保全无直接关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该条文规定财产保全与抵押权等竞合时的处理原则,也进一步说明申请财产保全并不会在执行程序中取得优先受偿的效果。反向可推出,如果财产保全对申请人创设了优先受偿权,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将会存在多个优先受偿权,必然造成权利冲突无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先抵押后被查封,对_押人有影响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财产保全申请人能否优先执行受偿
被保全后的房产还能进行抵押吗
被保全后的房产不能进行抵押。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房屋保全意思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暂时查封”,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法院在房管局下保全的裁定,这样房子就不能买卖,也不能过户了。还有就是已经被法院查封,就不能再抵押了,既然不能抵押,银行就不会给贷款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绝对不允许处置的,包括买卖、抵押、出租等行为。况且,房屋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手续的,是无效的。而且抵押是有条件限制的,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违法行为;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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