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去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单位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门负责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公积金贷款与银行监管有关系吗
首先公积金贷款的钱是从公积金里来的,和银行没有关系。如果你是通过银行帮你办公积金贷款,那就和银行有关系了。有些银行比如建行,就可以很快帮你办妥。一般个人办的所谓公积金贷款都是公积金组合贷款。一部分是商业贷款,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有哪些?(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展开]
公积金贷款需要资金监管协议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资金监管协议。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贷款买房的首付款一定需要监管的,为了保障房东以及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贷款买房首付款一般是存在银行监管的。在房交易过程中,为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首期款是需要在银行中做资金监管的,当然不是说一定在银行,只要拥有国家认证的监管机构都是可以的,这也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基本权益。同时理论上不监管可以,但是实际操作中不做资金监管的话,银行是不会给予贷款审批的,同时对买家来说风险很大,所以首期款是要在银行做资金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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