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贷款是主贷人负责偿还吗?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应当和男方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贷款吗?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进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等,如果符合以上条件那么离婚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就婚前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贷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夫妻一起贷款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共同签字、夫妻一方贷款后另一方予以追认那么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就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追偿,一方承担后有权要求另一方偿还应承担的份额。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离婚前夫妻一起贷款,离婚后您还可以进行贷款,向银行贷款的要件是贷款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的银行可能会要求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等,因此能否再次贷款与是否离婚、离婚前有无贷款无关。
离婚后约定好前次贷款偿还方式,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承担,承担比例等,离婚后仍可以向银行贷款。如果离婚前贷款的偿还情况没有约定清晰或者没有约定,导致您陷入到债权债务纠纷当中,那么很有可能导致您的信用受损,从而无法再次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离婚了是不是银行贷款债务也要一起承担
如果银行贷款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如果一方不能偿还的,银行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继续偿还。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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