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意思
1、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是承保投保人(借款人)不能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所欠贷款的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由保险人承担偿还责任。
2、该险种是为了配合金融机构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而开办的,主要适用于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贷款业务。目前我国主要开办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两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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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个人消费贷款好办吗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以前的人们一定是要攒足钱以后才敢购买自己喜欢的或者必须的东西,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都是以提前消费方式进行的,比如 贷款 买房 买车 等等,并且为了帮助更多的人解决一些必须的用钱场合,现在有专用的消费贷款,我们有可能听过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但是很多人不了解,那么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具体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
为符合贷款条件并在中国人保、平安、阳光、大地、太平洋等保险公司购买“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借款人发放的以个人消费或经营为用途的小额贷款。“保险渠道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是光大银行与众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一项针对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创新型个人贷款业务。个人借款人如若需要小额无抵押贷款,可向合作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时向光大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保险公司对其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则签发保单,再由光大银行对其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保单的保险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须支付保费,并按期向银行方偿还贷款和利息。
二、个人消费贷款好办吗
个人消费贷款好不好办,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个人资质,只要借款人符合贷款机构的办理条件,就可以顺利获得贷款审批。
一般消费贷款要求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有: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当地有固定住所;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用途符合消费贷款的规定,不能用于赌博、炒股。
5、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个人贷款要是需要小额无抵押贷款可以向合作的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的,之后审核通过的就可以签发保单了。而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看重借款人的资质的,对于符合的申请人很容易审核通过的。一般消费贷款要求用户必须是成年人,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贷款用途合法。 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都可以来询问我们。
亚太财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
亚太财险个人消费 贷款 保证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未能履行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贷款本金和相应利息的期限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应偿还而未偿还的欠款,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亚太财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不超过3年,保险 费率 为1年期2%、2年期3%、3年期4%,保险合同成立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于2005年01月10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臧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一般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这个个人消费贷款保证险是什么?
目前我国主要开办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两个险种。
分类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1.概念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为用贷款购买汽车的个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这一险种是将向购车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确定为被保险人,借款购车人为投保人。我国于1997年由平安保险公司试办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信用保险,1999年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办《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也大大推动了汽车消费贷款的开展。但由于汽车消费贷款拖欠贷款情况严重,该险种承保责任大、风险高,到2004年,很多保险公司开始停办这一业务。目前,除少数保险公司重新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外,大多数保险公司尚处于观望状态。
2.保险责任
购车人连续3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贷款人根据《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的规定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后,投保人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3.除外责任
保险人以下列原因引起投保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1)车辆被政府征用;
(2)因购车人违法使其车辆及其他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及车辆转让、转卖;
(3)所购车辆毁损或灭失,并且无法得到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
(4)因车辆的质量问题致使投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
1.概念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是为以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向银行进行抵押的个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该险种的投保人是购买商品房并以商品房作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的个人。被保险人是向购房人提供商品房抵押贷款的银行。
2.保险责任
保险人对发生以下情况承担还贷责任:
(1)投保人丧失偿还能力;
(2)投保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赠人;
(3)投保人死亡而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无偿还能力或丧失偿还能力;
(4)投保人死亡而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拒绝履行贷款合同。
3.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发生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未按《贷款通则》对投保人进行审核及贷款催收;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没有征得保险人的事先同意变更贷款合同或附件内容。
4.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是自保单签发次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6个月时止。
5.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代偿要求时,投保人尚未偿清贷款合同的本息部分。
关于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已失效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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