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十禁是什么
银监十禁:
一、严禁为高利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以及客户之间等充当任何形式的资金掮客,或其中牵线搭桥帮助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并从中牟利。
二、严禁借用他人或企业的名义申请银行贷款供借款人以外的公司或个人使用(包括客户经理自己使用)。
三、严禁参与经商办企业,向借款人参股或通过亲属参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
四、严禁违反岗位制约原则兼职不相容岗位工作,以及进入银行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五、严禁保管业务专用章、贷款合同专用章、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
六、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金融业务,通过本人的个人账户与借款人发生资金往来,以及参与本人管理客户的对账工作。
七、严禁代客户保管身份证,领取和保管存单(折)、银行卡、有价单证、票据和印鉴、U-KEY等,以及代客户在银行凭证及合同(协议)上签字。
八、严禁违反贷款尽职调查和面谈、面签制度,以及向本行提供不实的贷款调查、检查和评估报告等。
九、严禁泄露客户信息,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客户信息,以及违规将客户信息资料带离工作区域。
十、严禁不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以及人为造成本行贷款损失后跳槽到其他银行业机构工作。
异地贷款银监会规定
银监会异地借款负责存货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简单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的过程中,必须要和存款的业务进行分离,一定不可以将存款作为发放贷款的主要前提条件。此外,他也有四个公开条件,收费合理,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在收取服务费用的时候,会按照统一的定价,服务的价格必须要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金融服务的优惠对象限定为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社会公益,三农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银监会对跨区域贷款的规定
对发放跨地区贷款,现行规章一般是不赞成甚至是禁止的。跨区(片)贷款由于存在多头贷款的可能性,增加了贷款风险,因此跨区(片)贷款一般都是按照违规贷款来处理的。 根据专业人士透露,银行一般不可以跨区域发放贷款,但可以跨区域办理抵押。
【拓展资料】
一、贷款。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三性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一)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三)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三、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二)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三)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四)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五)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六)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关于异地公司本地贷款问题
企业可以异地贷款吗?
虽然大多数企业贷款都是直接通过当地银行申请贷款的,但是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无法在当地办理贷款时,是可以选择异地贷款融资的。
企业想要贷款应当满足这些条件: 一是企业成立的时间一般要在三年以上;二是企业近半年来的开票额要在150万元以上;三是企业的财务状况要良好,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另外就是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不仅是在当地银行申请贷款,也可以异地贷款。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足够的资金能保证企业的良好发展。为了解决资金的短缺问题,企业通常会通过融资来筹集资金。
企业贷款通常有以下几种贷款方式:
1、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2、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3、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
4、信用担保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借)款】
随着民间资金的积累以及银行发放贷款的日趋困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是创业者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全国各个地市已建立了许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民间)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企业向银行或者民间借款时,可以由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除了以上,企业还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融资:买方贷款、异地联合协作贷款、项目开发贷款、出口创汇贷款等其他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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