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局对银行员工贷款的规定
法律分析:禁止工作人员个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和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介绍贷款,具体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1.工作人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
对工作人员的个人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不含个人投资类贷款),不管是否到期,都应在清理期限内进行偿还。对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本人做出还款书面承诺;对还款书面承诺到期仍不能按期还款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还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2.工作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
为他人担保贷款的,由贷款人所在单位责令其按有关法规和规定办理转担保手续,不能办理转担保手续的,应落实保证责任,并以其本人财产补办抵押手续。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3.工作人员为他人介绍贷款。
对于工作人员介绍的贷款,由所在单位责令介绍人限期核实借款手续、落实借款人还款计划;贷款到期不能归还的,由所在单位要求当事人离岗清收,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银行内部人员可以帮忙贷款吗?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 很多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都会抱着一些“走后门”的想法。如果自己的征信或者流水不过关,不符合银行的申贷要求,就会想拜托一些在银行工作的亲朋好友走一走后门。银行内部人员可以帮忙贷款吗?最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银行内部人员可以帮忙贷款吗?
严格来说,银行内部人员确实要比外部人员更加了解贷款的门槛和资料需求。但这并不代表银行的内部人员有权利可以变更借款人的贷款资质,降低借款人的贷款利率。
银行的贷款审批流程非常复杂,会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等级是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来评定的。评级可以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以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内部人员也是无法掌控的。
根据银行的规定,银行内部人员贷款也是有兼职的。各家银行会根据员工的收入情况设置贷款金额的上限。其次,部分银行会将申贷员工的对外担保与本人申请贷款合并考虑,规定申贷加对外担保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任何银行都不能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员工贷款的用途也必须明确,银行员工是禁止经商的,生产经营不能作为用途,一般用途是装修、婚嫁、医疗等等消费类的。
借款人能够拜托银行内部人员帮忙的,只有了解一下当下最新的申贷要求、银行贷款利率和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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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银行强制让员工贷款,从几万到上百万,请问这是什么神操作?
很显然,大概就是这家银行的普惠金融任务完不成,又不想冒风险搞大放水,于是想出了这个损招。
让员工贷款有几大好处:第一,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放贷任务。做过银行的都知道,风险可控的贷款,也是可遇不可求的。想要在短期内大量放贷,唯一的办法是找可控制的人来放贷。银行员工当然是最容易控制的。第二,贷款风险可控。员工在银行上班,银行对员工知根知底;再者银行员工的收入也掌握在银行手中,不怕员工没有还贷能力。第三,强制贷款,也只有对本行员工有效,相信对于利息支付方面,银行也会有相应政策,估计不会真的让员工付利息。否则员工拿到贷款,为了覆盖利息肯定会有转贷,从而提升贷款风险。
这种蒙混过关的做法,其实很愚蠢,典型的掩耳盗铃,不可能所有银行员工都能守口如瓶,所以就看监管部门是真做事,还是睁一个眼闭一个眼了。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银行强制员工贷款,不仅有让员工体验新产品的目的,也有为了完成考核任务的需要。
从实际情况观察,很多银行要求员工贷款,一般都是网络版消费贷,具有门槛低,短期小额的特点。但是,往往因为产品属于新开发产品,且主要通过互联网(网上银行),或移动终端(手机银行)销售,所以有时就是内部员工也不知道,或者说了解不够细致,这对于产品营销宣传是不利的。因此,通过员工贷款体验,就可以加深对产品的了解,以更好的向客户宣传。
从完成指标任务上讲,就有两层意思:
我们知道,一家商业银行要推出一款新的金融产品,也不是想推就推那么随便的,而是需要向监管机构履行一定报备手续的,相当于“准生证”,才能上架销售。当然就会涉及到产品后期的监管指标考核,比如是否能够达到报备时所描述的效果,以及风控水平等。假如实施效果与预期差距太大,就有可能被监管亮黄牌或直接红牌下架,这就废了。消费贷也同样如此,长期发放规模上不去,怎么办?号召员工贷款,也许可以暂解燃眉之急。
另一层意思,就是有利于同业“晒指标”比拼。作为一款消费贷产品,它绝不可能是任何一家独家经营,而是众多银行都在搞,且同质化比较严重,竞争也比较激烈。在此情况下,如果放贷规模上不去,或者参与用户寥寥可数,市场占比不高,是不是很尴尬呢?特别是一些国有大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产品造势时吹的天花乱坠,结果无人问津,这脸放哪儿?相反,如果规模上了,市场占比靠前,人气旺了,产品的名气就有了,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业务就会逐渐做大做强。
现实中还真有银行这样干,为的就是完成普惠金融业务考核。
某城商行,这里就不点名哪个银行了了,要不然被监管层看到被进行整改,小黑我估计又要被人找麻烦了。
这个城商行对于所谓的经审核的优质客户,发放30万元的小额信贷(消费贷),其中有10万额度,时间30天,通过内部的优惠券,在APP上操作后,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也就是零利率,钱白用30天,这难道不香吗?当然了要多上一次征信,值不值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这些优质客户里既有公务员、高收入人群,也有银行员工及家属。这些人对于银行来说风险都是可控的,远比贷给那些中小微企业或者个人来的多,几乎没有坏账的风险,而数据上又不会太难看,可谓是一举多得。
此外,这个城商行的APP里经常发放8.8折、8折的贷款利息优惠券,各种鼓励发放消费贷,就是因为考核压力比较大。畸形的考核制度得不到根本改善前,这种怪异事件还会继续在不同的银行发生。
银行常有各种任务,与职员的工资奖金挂钩,这种做法肯定与市场经济不符,应该改革。
这次新冠疫情的冲击前所未有,需要决策层和监管部门注意的是,目前这种强压银行业放水的作法是否正确。大家都知道,洪水过后行洪区里是一片狼藉。设立种种指标,严苛考核倒逼银行业加快供给侧改革,这个思路没错。但需要关注的是,在司法执法和监管方面,动辄问责,动辄上法的环境下,缺乏相关的风险缓释、兜底机制,作为法人的银行面临资产承压、银行员工风声鹤唳视贷如火,政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恐怕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急病需要猛药,决策层是否考虑对相关的中小微企业采取阶段性的“债转股”或“公钱参私股”,增强对有潜力的企业的增信保障能力,让企业活下来,过后再逐步退出。如果这样可行的话,将有利于减轻银行业对潜在风险的忧虑,减轻信贷人员拒贷压力。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欢迎讨论。
给银保监局反映,情况马上解决。
反正钱又不是他们的银行每家都有一本烂帐……老百姓只能眼扒扒看着他们开豪车住高档小区……我们这些苦逼的百姓就该倒霉……草
危险
银行不会将低价贷款流向 社会 !强制让银行员工贷款是炒作贷款的一个最基本手段! 社会 融资成本越高,那么银行获利就会越gao!获利空间也就越大!可以说如果一个国家的银行以利益最大化为标准,那么这个国家全国中下层群体为银行的利益最大化行为买单!为什么这个国家的上层群体不为银行的利益最大化行为买单?因为银行实施利益最大化行为必须要此国上层群体配合,才能实施让中下层为其买单!
需要就贷款,不需要,不要贷,办几张“信”卡,看你怎么消费,一定要有工作,有工资才能消费
关于银行员工跟银行贷款和银行内部员工在贷款方面有优惠吗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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