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如何境外贷款
境外贷款是一些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贷款,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融资的渠道,使企业有更多的机会货比三家、币比三种,降低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与国外银行的合作,借助其严格的管理系统提高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选择适当的律师。境外贷款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的准备、审核、修改等均要求企业有好的律师为企业把握风险。企业如果有法律部门,法律事项可由其安排;否则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安排。除选择具有良好声誉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本企业的长期律师顾问外,为确保其服务质量,企业还可以将一部分法律事项委托给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竞争,使企业获得服务和成本上的好处。
二、明确贷款审批程序。由于境外贷款环节与境内贷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确企业境外贷款的审批程序。境外贷款的贷款协议中,有许多涉及股权变动、企业经营及重大的法律责任的约定,常常需要企业业务经营部门、法律部门的共同审核,而非企业财务部门单独作出决定。在贷款审批程序中,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申请、批准贷款、审核贷款文件、确定贷款签字人等事项的部门和人员,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通过制度约束来保障企业贷款的顺利进行,保证企业贷款工作中涉及的责任不会影响企业改组、经营和内部管理。
三、注意外汇风险和外汇管制问题。我国企业在境外贷款,只能安排外币贷款。在境外贷款时,我国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企业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境外国家若存在外汇管制问题,对外汇的买卖、款项的结算等均会有所约束,企业有必要研究外汇管制问题,为企业境外贷款选择最好的途径。
四、保证问题。保证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担保、收入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及其他承诺等。在境外贷款中,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额为抵押资产市场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当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要求的比例时,需要提前还款或增按(增加抵押品)。所以,企业在安排贷款时要考虑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确保有能力承受贷款额度负担,尽量避免出现增按情况,同时还要避免高估资产价值,浪费企业资源。此外,境外银行有时会要求企业提供All
Money抵押,即抵押品除了为一笔贷款作保证外,还为企业其他债务作保证。企业对于这样的要求,可以尽量争取单独的抵押条件,或者将Al1
Money的范围减少,将实际或预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或担保等债务剔除出此范围。
此外,境外银行为了保证其贷款的安全,通常在贷款条件中要求贷款企业的总公司对贷款提供书面的保证,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境外银行加强了对我国企业保证条款的约束,由于国内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境外贷款可能不需要有国内企业提供担保,但需要提供书面形式的确认。形式上主要是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知会函(Letter of Awareness)、保证函(Letter of
Undertaking)等。在这些函件中,主要列明三项内容,即国内企业知道并同意安排此贷款;国内企业对贷款人的业务经营予以支持,不做影响贷款人持续经营的决定,国内企业不做使贷款人财务状况转弱的决策;国内企业不改变对贷款企业的股权结构等。
五、违约条款及交叉违约问题。违约条款因不同性质的贷款而有不同的约定。企业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与银行商洽,使违约条款尽可能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降低违约风险。此外,在签订贷款文件后,企业发生具体的与贷款文件不符的事项,只要经过银行书面同意,均可以认为是没有违约的。因此,企业要注意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以便明确责任。关于惩罚性费用条款,银行有时会提出若企业违约,则需从违约之日起支付罚息。企业对此可从两方面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一是争取降低罚息;二是向银行提出给企业一段时间(如一周)来履行有关义务。
企业在安排境外贷款时,通常都会面对交叉违约问题,简单地讲,交叉违约就是企业一项贷款违约,同时构成企业其他贷款或所有贷款均违约。对于集团性企业或贷款较多的企业而言,交叉违约条款是贷款工作中最重要的条款。企业可能与一家银行有多笔贷款,亦可能与不同银行有不同的几笔贷款,从法律上讲,由于有交叉违约的责任,当企业对任何一笔贷款违约时,同时对其他不同银行的贷款亦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此,企业应尽可能地降低交叉违约条款约束的范围和事项,最佳途径是保持企业较高的偿债能力,稳健经营,提高企业在贷款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在操作中,可以通过贷款商务谈判,保护核心业务的正常经营,将企业核心业务的贷款剔除出交叉违约范围;可以在交叉违约条款中加入金额下限,即当企业发生一定金额以上的违约事项时,才属于交叉违约约定的范围;可以通过利用不同银行对贷款的竞争取得对企业有利的条件,或将贷款分散在不同的银行,在不同的银行之间争取免除不同银行贷款的交叉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企业讨价还价能力不足,急需资金,承诺银行的要求交叉违约责任,缓解资金困难也是可取的,重要的是看企业是否有偿债的能力。
六、利率掉期保值问题。在安排境外贷款的工作中,有时对金额大、贷款时间长的贷款,会遇到是否安排利率掉期保值的问题。虽然利率掉期保值和贷款是两件事情,但有些较为积极的银行,会在贷款的同时,安排掉期保值的文件,称为ISDA(内容可以应企业的需要,包括外汇工具的安排),为今后进行掉期保值提供便利的条件。企业应在安排贷款协议的同时拟出利率掉期保值的文件,以便在需要时,即可通知银行本企业的期望固定利率水平。在进行利率掉期保值安排中需要结合企业的需求,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利率的未来走势,主要应考虑:企业为固定成本,便于安排资金,保证可以接受的收益,而选择的固定利率;合理预测利率趋势,选择可能降低财务费用的时机将利率固定。
请教关于银行的分类。
(一)其实目前国内银行的功能(即业务)大都同质化,除了政策性银行(如国开行、农发行和进出口行没有个人业务)、邮储银行(贷款业务正在逐步放开)、村镇银行(只面对“三农”和中小企业)外,常见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业务类型都差不多。
(二)这些银行基本(或多或少)都开办了以下业务:
1、储蓄业务:包括人民币、外币的储蓄业务。
2、汇款业务:包括同行、跨行、同城、异地(包括跨境)汇款 。
3、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
4、代理业务:包括代理基金销售、代理保险销售、第三方存管业务、个人黄金买卖业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代销国债等。
5、理财业务:提供理财产品和相关服务。
6、银行卡业务:提供借记卡、信用卡产品服务、包括通过银行卡存款、取款、转账、消费等。
7、代理公共缴费业务:代理收缴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等。
8、出国金融业务:提供签证资料代传递业务、开具外币携带证、外币境外汇款、外币兑换、旅行支票、出国留学保函、出国留学贷款等业务。
9、电子银行业务:提供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办理各项银行业务的服务。
10、公共信息服务:提供人民币、外币存贷款利率、境外汇入款付款途径、全球货币代码、常用合作机构等信息。
(三)中国目前没有经银行监管部门审批的投行。
如何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
; 什么是跨境贷款?跨境贷款业务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跨境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是多少呢?跨境贷款的期限有多长呢?跨境贷款的业务模式有哪些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跨境贷款是什么?
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投资的企业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跨境贷款需满足的先决条件是指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
二、跨境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是怎样?
1、贷款企业先通过境内结算银行向人行提交跨境贷款的备案申请。
2、境内结算银行为贷款企业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存款预期年化利率按照活期预期年化利率。
3、贷款资金入账前,贷款企业应先结算银行提交贷款合同、资金使用说明书及人行备案表。
4、贷款资金使用前,贷款企业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相关资金用途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或发票)。
5、贷款资金应通过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内代理行办理跨境支付结算。
6、境内结算银行和企业以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形式,为贷款资金提供担保。
三、跨境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是多少?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在贷款发放前向深圳人行备案。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约在3%-4%之间。
四、跨境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贷款期限不固定,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
五、跨境贷款的业务模式
1、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企业提供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银行授予其不高于银行承兑汇票有效评估价值的授信额度用于跨境人民币贷款。
2、资产抵押/质押
企业提供房产、有价证券、其他资产等抵押或质押给银行,银行授予其不高于抵质押品有效评估价值的授信额度用于跨境人民币贷款。
3、借用法人股东现有授信额度
法人股东分割其在银行现有的授信额度给企业用于跨境人民币贷款使用,并且法人股东须提供担保。该操作方案的前提为法人股东现有授信银行和企业申请跨境贷的银行必须为同一家银行。
4、企业新申请授信额度,并使用跨境贷款
企业根据银行信贷产品,按照常规信贷标准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额度下来后,使用跨境贷方式操作。
境外贷款对象
境外贷款对象是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9月18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目前,相较境外外汇贷款,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较窄,贷款对象仅限于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出口买方信贷相关企业。《规定》放宽了这一限制,允许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对境外企业直接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境外贷款主体不再局限于"走出去"项目。贷款提供方式上,结合业务实践,允许境内银行根据办理境外贷款需要,向境外银行融出一年期以上中长期资金,便于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关于城商行境外贷款业务和银行境外贷款管理规定的介绍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