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种,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比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其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入账成本=买价-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或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
一般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总价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会计分录:
1、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宣告分红或利息到期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5、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净售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增值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倒挤认定,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净贬值额)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
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1、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例如:商业银行贷出款项;商业购入贷款;商业银行所持没有活跃市场债券/票据;工商企业应收账款等。
2、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特征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无活跃市场,这是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
即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而贷款和应收款项则没有。
3、不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资产,
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应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比如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买价-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一般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教程中,在“贷款和应收款项”一章节中,有一例题不理解,望高人指点
最后分录贷款损失准备就是之前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方余额结转,
营业外支出是扣除抵债资产和损失准备后的借方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是贷方余额就是之前的损失准备计提过多,需要转回,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关于cpa书上的贷款和应收款项章节的问题
题目是这样的:
2006年1月1日,EFG银行向某客户发放一笔贷款100000000元,期限2年,合同利率10%,按季计、结息。。。。(略)
不考虑其他因素,企业会计分录:
银行放贷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
2012 吸收存款 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款类别及存款单位,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吸收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存入资金的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支付存入资金的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支付存款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现金"等科目,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利息支出"
科目。
(四)对于活期存款,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存款余额。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问题
营业外支出 6 450 000是计算得出,需要搞清楚,贷款损失准备 7 750 000的余额来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有这道题,请参考如下: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EFG银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100 000 000
贷:吸收存款 100 000 000
(2)20×6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2 500 000
贷:利息收入 2 500 000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吸收存款) 2 500 000
贷:应收利息 2 500 000
(3)20×6年12月31日,确认减值损失10 000 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 000 000
贷:贷款损失准备 10 000 000
借:贷款——已减值 100 000 000
贷:贷款——本金 100 000 000
此时,贷款的摊余成本=100 000 000-10 000 000=90 000 000(元)
(4)20×7年3月31日,确认从客户收到利息1 000 000元: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吸收存款) 1 00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1 000 000
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为基础应确认的利息收入=90 000 000×10%/12*3
=2 250 000(元)
借:贷款损失准备 2 250 000
贷:利息收入 2 250 000
此时贷款的摊余成本=90 000 000-1 000 000+2 250 000=91 250 000(元)
(5)20×7年4月1日,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 85 000 000
营业外支出 6 450 000
贷款损失准备 7 750 000
贷:贷款——已减值 99 000 000
应交税费 2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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