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贷款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
老家所属的村子是一个省部级贫困乡。偏远少人,人均耕地不够,交通运输也极其麻烦。前三十年,全村人大多数南下广东打工赚钱。许多家中根据二三十年的勤奋,根据一点一点的积累,在城内镇上购房或建房子,此后搬出了这些偏远的山村里。可或是有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停留在大山深处里,仍然在贫穷中挣脱。可是,我国没有忘记她们。近些年,精准脱贫幅度持续增加。从惠及全民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再到现如今的扶持到户,精准扶贫持续的全方位细腻深层次,从行动上改变了这一贫困乡的外貌,
从思想上改变了困难户的原有落伍逻辑思维。万丈高楼平地起,金融扶贫,正好是农户脱贫路上的行为根基。次之,便是你一定要有发展趋势的工程,或是需有自主创业行为主体。在办理贷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有关工作员会下基层参观考察,例如你要养殖羊,那肯定需有羊棚和羊子。仅有调查达标的困难户,才有资质申请办理到小额借贷。至关重要的一点,便是办理贷款自己务必信用良好。
扶贫小额贷款是免贷款担保、免质押的,但是一个前提便是自己在本地的信誉一定要很好。假如十里八乡的民众对借款人点评都不错,那借款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无所作为,游手好闲,那肯定要凉。申请办理扶贫贴息贷款申请资格:年龄段在18岁到60岁中间,有固定住所,具备彻底民事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具备还款能力,而且无不良征信纪录;所担任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乎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
有借款意向和自主发展水平;可以推动欠缺发家致富水平的贫穷农民(必须是低保困难户)创收脱贫致富的赚钱贤能、农村合作机构、农业产业行业龙头;借款人需与困难户、村民委员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同签署创收脱贫致富推动协议书,应用贫苦农民的贷款额,并做为承贷行为主体,担负借款所有还款义务;借款人是公司法人的,其法人代表除具有前1至4款标准外,公司法人务必有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合理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内蒙古自治区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扶贫贷款
一、总体要求
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以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机制为支撑,以扶贫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解决农牧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放大扶贫资金效益,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步伐。
二、实施范围
从2013年开始,"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把我区38个省级领导联系的贫困旗县(以下简称38个重点旗县)作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兼顾其它19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以下简称其它19个贫困旗县),同步展开,实施期为五年。
三、合作单位
2013年先确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行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金融合作单位,自治区扶贫办与其就"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进行全面合作。从2014年开始,积极支持和鼓励其它商业银行参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并执行相同政策。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也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择优选择当地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四、贷款及投资规模
从2013年起,农业银行连续5年安排县域扶贫专项投放,第一年度(按照完整年度计算)专项投放50亿元,以后逐年递增,5年累计投放不低于500亿元,确保38个重点旗县平均每个旗县第一年度不低于1亿元、其它19个贫困旗县第一年度不低于500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用于支持"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投放计划落实到每个旗县,并由农业银行按月统计贷款发放情况。自治区从2013年开始,每年拿出4.7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补偿担保本金;从2014年开始从增量扶贫资金中拿出不超过2.1亿元,并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约2.1亿元用于贴息。
五、支持对象
"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主要支持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贫困嘎查村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扶贫互助组织)、扶贫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乳、肉、绒、薯、菜、粮油、饲草、瓜果、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十大扶贫产业以及能够安置大量贫困农牧民就业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扶贫产业、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由旗县扶贫部门确认。
六、支持产品
农业银行结合业务实际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发放专门信贷产品,主要包括"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两个产品,分别用于支持个人类和公司类客户。其中用于支持农牧民到户的贷款原则上占当年"金融扶贫富民贷款"总额的70%左右。
(一)"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
1. 主要用途:用于农牧民生产和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
(1)从事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
(2)从事运输、多种经营、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链带动下的农牧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
2. 贷款金额:单户贷款起点1000元,最高额度为5万元(含),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为300万元(含)。
3. 贷款期限:应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从事林业、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并可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二)"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
1. 主要贷款对象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扶贫互助组织)、扶贫龙头企业。
2. 贷款额度主要根据客户提供抵押担保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最高额度为5000万元。
3. 贷款期限比照"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并按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确定。
4. 要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产业带动作用,鼓励采取"公司+基地+农牧户"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牧户"等多种模式,建立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互利双赢和贷款的最大效益化。原则上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按照辐射和带动贫困农牧户的比例给予贴息。
七、贷款利率
农业银行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农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等要素,在自身承受能力范围内实行最优惠利率,并最终由各旗县金融分支机构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最高不超过40%。
八、贷款贴息
"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由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其中,"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贷款年贴息率5%;"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贷款年贴息率3%。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
"金融扶贫富民贷款"采取间接贴息方式。农业银行按合同约定向贷户正常收取贷款利息,扶贫资金按年向贷户补贴利息。贴息资金项目经旗县扶贫办汇总核实,经旗县财政局审核后,联合上报盟市扶贫和财政部门审核审定。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根据盟市扶贫、财政部门上报的申请报告,在规定额度内下达资金。财政贴息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
九、担保补偿
自治区连续5年给38个重点旗县每个旗县年均注入担保补偿金1000万元,给其它19个贫困旗县每个旗县年均注入担保补偿金5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担保补偿本金。农业银行按照担保补偿金总额的10倍左右放大贷款额度。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扶贫、财政部门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担保补偿金存入农业银行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与农业银行签署担保补偿协议。
建立担保补偿的激励和退出机制,自治区根据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每年按期完成足额放贷计划任务、并有效化解风险的旗县,采取以奖代投方式逐年增加担保资本金投入;对不良贷款率连续3个月超过3%的旗县,停止该项贷款业务,组织清收,直至不良贷款率降至3%以内,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后再行开展该项贷款业务。
十、贷款程序
农业银行按照与扶贫部门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贷款发放对象和金额最终由农业银行自主确定。具体贷款程序在农业银行"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贷款发放要遵循"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旗县扶贫、财政部门对贷款对象的担保、贴息资格及扶贫效益进行评估、审核、确认。同时要充分发挥嘎查村委会、苏木乡镇政府的作用,与农业银行共同做好贷款推荐把关、贷后管理、贷款偿还及贴息等工作。农业银行按季向自治区扶贫办报送"金融扶贫富民贷款"投放总额及分盟市、旗县、客户、产品、金额明细。
十一、贷款风险补偿管理
"金融扶贫富民贷款"形成的贷款本息损失,由旗县扶贫、财政部门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金融机构无道德风险和管理责任的前提下,由担保补偿资金进行补偿。担保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担保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政府成立由扶贫、财政、相关金融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协调与管理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办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相关旗县比照建立相关组织。
(二)明确工作责任。本着"旗县主体、盟市协调、部门支持"的原则,旗县承担"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盟市负责做好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自治区主要负责政策制定、资金筹措、检查指导、考核评比等相关工作。
(三)健全管理制度。农业银行按照自身职责制定"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管理办法,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制定担保补偿金管理办法和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相关旗县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并与当地农业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四)做好协调联动。按照方案要求,由自治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和金融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五)完善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富民贷款"风险分担、防控机制,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金融部门积极引导相关保险公司出台与"金融扶贫富民贷款"对接的专属保险产品,制定优惠政策,对出现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事故的风险进行补偿,有效分散、转移贷款风险。
(六)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对考核指标的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督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旗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旗县进行表扬、表彰。建立奖惩机制,每年的担保补偿资金本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并通过有奖有罚、调剂放大等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工作落实,逐步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督事、评绩、考人"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真正发挥扶贫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农村创业扶贫贷款条件
具体的规定条件要求如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农民创业可以申请扶贫贷款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和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以下经营项目可以申请农民创业扶贫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致富创业经营活动。此外,对于农民创业扶贫贷款的申请人,还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良好的项目经营能力证明。农民创业扶贫贷额度、期限贷款额度按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确定,每户贷款金额为1-5万元(含5万元)。贷款期限1-3年(含3年),允许提前还贷。农民创业扶贫贷款利率贫困户可一次贷款 1万元,产业发展大户可一次贷款 10万元,农民合作组织可一次贷款 30万元,由扶贫部门按年 5%贴息;扶贫龙头企业申请扶贫贷款,根据金融部门确定的贷款额度按每年 3%贴息。贴息期限均为一年。具体利率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来执行。
企业如何申请扶贫贴息贷款?
一、申报原则:按照“企业申请、资格审查、人民银行核实、县(市)审批、市(州)备案、省级备查”的原则。
二、贴息对象和范围:扶贫贷款贴息对象是服务贫困村、贫困户、履行扶贫责任和义务、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紧密相关的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能人大户。
三、贴息方式: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实行直接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的方式,对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1日期间已发生贷款的企业及项目进行贴息。
四、申报额度:扶贫项目贷款实行固定贴息利率,按年利率为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一年,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五、提交的材料:
1、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贷款卡号、企业信用报告、贷款合同、贷款计息传票等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人大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件。
2、企业贷款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1)已(拟)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起止期限等;(2)企业基本情况、使用贷款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实施期限和进度安排、企业经济效益、项目直接覆盖贫困村或带动贫困户数量、扶持增收方式和扶贫社会效果测算等。
3、扶贫责任协议书。包括企业参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帮扶、项目直接覆盖贫困村、带动若干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等承诺。
4、企业信用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能人大户由贷款银行和所在当地政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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